——2018年1月10日在白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林树岩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政策精神,按照市委对财政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同比增长5.7%。
支出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1%(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需要按进度拨款,当年没有形成支出),增长3.2%。其中主要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亿元,下降14.8%;公共安全支出2.7亿元,下降0.4%;教育支出8.1亿元,增长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亿元,增长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亿元,增长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亿元,增长2.8%;城乡社区支出11.2亿元,增长33.1%;农林水支出15.6亿元,增长57.8%(主要是重大水利设施专项支出和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支出大幅增加带动的);交通运输支出3.4亿元,增长87.2%(主要是省级补助城乡公路建设大幅增加带动的)。
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亿元,加上省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本级财政收入总计124.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4亿元,加上上解省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市本级财政支出总计124.6亿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汇总市本级和县市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5亿元,完成预算的93.6%,同比下降1.3%。各县市收入情况:洮南市完成6.1亿元,下降17.9%;大安市完成7.7亿元,增长4.7%;镇赉县完成5.8亿元,下降18%;通榆县完成6.4亿元,增长16.4%。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8亿元,增长15.2%。各县市支出情况:洮南市完成46.3亿元,增长20.1%;大安市完成44亿元,增长7.4%;镇赉县完成41.3亿元,增长15.7%;通榆县完成50.8亿元,增长4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补助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及调入资金等,全市财政收入总计327.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省支出、政府债券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结转下年支出,全市财政支出总计327.4亿元。全市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亿元,下降69.9%(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相应支出同样减少)。
支出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6.3亿元(支出包含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在当年的支出),下降51.3%。
平衡情况: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省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等,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3.1亿元。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加上政府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9.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6亿元(主要是部分项目需要按进度拨款,当年没有形成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54万元,完成预算的74.5%,下降21.6%。2017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24万元,完成预算的65.7%,下降23.8%。收支相抵,结余3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4亿元,增长1.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5亿元,增长6.3%;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45亿元,下降67.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亿元,增长11.4%。
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4亿元,增长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亿元,增长5.1%;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0.26亿元,下降34.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亿元,增长0.9%。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基本持平,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缺口1.5亿元,加上2016年末缺口1.98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缺口为3.48亿元,按照政策,缺口将由省市共同承担。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7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08.1亿元,比2016年新增债务限额12.1亿元。2017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0.5亿元,低于省财政厅核定限额。
(三)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及主要工作情况
1.全力组织财政收入。面对经济增长放缓,政策性减收,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等困难,坚持总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狠抓财政收入不放松,加强财政收入走势的预研预判,科学合理组织财政收入。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完善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全面、准确掌握涉税信息,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纳税情况的监控,从源头堵塞征管漏洞,努力实现应缴尽缴、应收尽收。另一方面拓宽非税增收渠道,通过健全工作职责,提高执收水平,做好土地、砂石等国有资源文章,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下降的情况下,保证非税收入合理增长。
2.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营改增”全面试点运行平稳,结构性减税政策效果显著。2017年取消、暂停涉企收费14项,取消、暂停公民个人收费3项、降低收费标准10项,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和社会成本,激发了经济活力。二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2.8亿元,实施国道绕越线建设、城市出入口改造、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等重点项目,推动长安机场、长白快铁顺利投入运营。三是全力推动老城改造。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政府债券、PPP模式等共筹集投放建设资金68亿元,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等国家试点项目,实施市政道路改造、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建筑与小区改造、公交站点改造、公园广场改造、城市综合管理指挥系统建设等市政建设工程,城区公共基础设施大幅改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质量大幅提升。四是加快生态建设。争取中央和省重大水利工程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亿元,实施河湖连通关键工程建设,河湖连通整体工程建设步伐加快;筹措资金1.3亿元,在青山草场改良、重点防护林建设、林业生态保护恢复、动植物保护等方面,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筹措资金1.1亿元,保障了再生水污泥处理、垃圾封场、水源地保护、淘汰黄标车、土壤污染防治等工作的顺利实施。五是支持企业改革和发展。投入资金0.4亿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旅游、外经贸和服务业市场开拓,促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工业用电大户奖励政策实施。
3.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2017年,市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更多地向社会建设、公共事业保障和民生改善方向倾斜,保民生、兜底线、支持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支持创业就业。投入资金1.1亿元,启动创业就业培训计划,实施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二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筹措调度资金13亿元,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发放和调整待遇政策落实。同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市直增加养老金支出0.12亿元;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市直工资统发退休人员养老金于10月移交到社保发放,2017年划拨养老金0.5亿元。三是加大对低收入群体扶持力度。投入资金1.5亿元,确保城乡低保、灾区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等人员生活补助和抚恤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四是支持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投入资金11.6亿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集中用于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4.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一是支持农业生产发展。投入资金1.5亿元,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种养业良种工程,推广种养业循环一体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二是认真落实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投入资金3.9亿元,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增产技术补贴等,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民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三是积极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投入资金1.3亿元,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推动实施“合作社+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扶贫模式,开展五保户、孤儿等帮扶救助和农业生产救灾,多角度入手,统筹兼顾,精准扶贫工程扎实推进。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资金1.2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饮水安全工程、厕所改造以及综合性文化中心建设等,全面改善人居条件和农村面貌,建设美丽乡村。五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投入资金0.5亿元,实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吉农牧贷”试点,支持国家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顺利实施。
5.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资金1.6亿元,加强学前教育投入,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中职和高中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建立公立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补助定额制度。二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2.4亿元,加大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补助规模,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动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执行顺利。三是支持文化繁荣发展和科技创新。投入资金0.4亿元,引导社会资本扩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打造群众文体活动品牌,支持推进农村文化广场建设,继续落实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送戏下乡等财政补助政策。
6.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地。“营改增”全面试点衔接顺利,运行平稳。落实国家和省“清费减负”政策及时高效,规范透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管理流程,细化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体系初步建立。二是全面开展国库集中支付。通过实行财政资金拨付信息化建设,所有预算单位都已开通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指标管理、用款计划控制、资金支付动态监控等实现了高效、透明。三是全面开展预算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通过内部流程防控、风险报告及处置机制的建立,全方位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四是积极推进PPP模式融资。广泛征集潜在的PPP项目,筛选审查后纳入项目库管理,通过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平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降低政府投资资金压力,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总的看,2017年在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我市财政仍保持平稳运行来之不易。随着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民生支出刚性增长势头不减,财政处理社会事务任务愈加繁重,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统筹兼顾,主动作为,全力应对。
二、2018年预算草案
(一)2018年预算安排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债务资金使用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探索现代财政建设,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8年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情况。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预计增长6%左右。
(2)市本级情况。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可比口径增长6%安排,计划16.6亿元,加上省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及调入资金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总计65.7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5.7亿元,可比增长1.6%左右。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预计大幅增长)。加上省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收入,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8.7亿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2.2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80万元,增长10.2%,加上上年结余,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计310万元。相应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1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5.1亿元,下降7.9%左右。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7.4亿元,增长6.1%。收支相抵,本年缺口2.3亿元,缺口资金将由省市共同承担。
三、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努力培源保收,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一是加强财源税源培植。全力支持海绵城市、管廊项目、城市道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民间资本投入,壮大财源规模;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引资企业早日投产达效,培育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二是狠抓收入增长。继续强化税收征管,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探索贫困地区同对口支援省市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出售有关政策,拓展增收渠道,增强财政统筹保障能力。三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关注财税改革动向,提前谋划,主动作为,围绕上级重大战略决策,加大解析研究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支持。
(二)支持经济发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清费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外经贸发展。促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业态,大力促进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振兴实体经济。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创业人员解决贷款难题。争取扩大开展“吉农牧贷”试点范围,推动国家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取得突破。积极支持推动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快推进河湖连通工程建设、草原生态建设和老城改造收尾工程建设。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需要。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保障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城乡低保、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困难群体临时救助,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的抚恤及生活补助。支持基层医疗卫生制度和公立医院建设。推动解决国企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国有场站改革。支持抓好安全生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信访救助和司法救助。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二是保障公共事业发展需要。继续把教育、科技、文化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保障。支持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补贴待遇。支持科技创新、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支持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加大文化惠民和体育事业投入。三是促进“三农”发展。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资源生态保护。统筹涉农与扶贫资金安排,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落地扎根,打赢脱贫攻坚战。
(四) 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加强债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按照核定限额举借债务。继续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支持重点公益性项目建设。努力做好存量债务置换工作,缓解债务偿还压力。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防范债务违约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五)继续深化财税改革,探索现代财政建设。一是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涉及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全部公开预决算。二是落实国家和省财税改革政策,继续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县收入划分过渡方案。三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切实将绩效管理融入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四是继续推进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股权合作、财政补助等政策,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有效缓解政府主导型项目的融资压力,减轻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