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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23 20: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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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14批补二已办结  2018723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

74

    洮北区瑞光南街63-1下水管道被污水浸泡,暖气管道及自来水管道都被泡在污水里。

洮北区

    经调查核实,举报中所述情况属实。

    洮北区市政维护处已进行维修处理,现已维修完毕。

 

2

80

    洮北区东风乡长利村5社有两户村民在自家院内养猪,大概60头左右,猪粪随意倾倒,异味刺鼻,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洮北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确有两家养殖户在自家院内养猪,共计120余头,其中大猪70余头,仔猪50余头,猪舍附近堆有粪便,有异味,情况属实。

   
   
东风乡政府已责令两家养殖户寻找新址,并于三个月之内搬迁完毕;搬迁之前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并做好消毒措施。
   
现已搬迁完毕。

 

3

99

    洮北区糖酒胡同道路(东西长三百米左右),已成为一条沟,晴天车经过时会有大量扬尘,雨天泥泞,没人清理卫生,有异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洮北区

扬尘

大气

    经调查核实,2017年小区改造时就修建车棚一事,施工单位与居民没有达成共识,导致该路段没有进行改造,个别路段积水,有异味,晴天过车有扬尘,雨天泥泞,情况属实。该路段卫生由环宇物业公司每日清理,举报中所述“没人清理卫生”情况不属实。

    海明街道办事处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正在与附近居民进行沟通,待达成共识后,立即进场施工,对该路段进行彻底改造。

 

4

115

    通榆县兴隆山镇莲花泡村莲花泡屯赵某某开了5块一共是5垧地草原,自家林地没有砍伐证抠根种地,5块地共10垧。把国有林网榆树带抠根种地5亩,在莲花泡屯东山上国营林场的树地买了一垧地,大兴林场就卖了一垧地,他自己扩了大约4亩地左右,树干都自己拉家去了。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
   
举报中所述“5垧地草原,实际面积为4.57公顷,其中草原1.44公顷,其余3.13公顷(其中旱地1.78公顷,农村道路0.04公顷,其他草原1.31公顷)。   
   
举报中所述“5块地共10,在2013年度通榆县林地清收行动中还林地块范围内,均为宜林地和无立木林地,没有取得当时毁林的证据,于2013年秋到2016年期间全部进行了还林,成活率均达到70%以上。同时对赵某某所经营的未还林地块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1000元。
   
举报中所述国有林网榆树带,实为莲花泡村村集体无人承包林地,被赵某某于2011年私自开垦耕种,实际测量面积为0.17公顷。

    1、由通榆县草原监理中心对破坏草原一事予以行政处罚。由兴隆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破坏草原地块予以耙除。由兴隆山镇政府责成莲花泡村对破坏草原地块进行后续监管,予以自然恢复生态。
    2
、兴隆山镇政府将对赵某某私自开垦的0.17公顷地块进行机械平整,同时责令莲花泡村村委会另行发包,在2018年秋季还林。

 

5

150

    白城市创业大街197-2号楼楼道污水泡墙,怀疑污水管道未与大市排水管网接通,异味刺鼻。小区后垃圾堆积如山,污染环境。

经开区

大气

 

垃圾

    经调查核实:
    1
、墙体确有污水浸泡痕迹;
    2
、该小区污水管道已与市排水管网接通;
    3
、小区后确有一处建筑垃圾。

   1、该小区地下污水管线已于76日疏通完毕,污水浸泡墙体问题已经解决。
   2
、小区后垃圾已经全部清理完毕。

 

6

199

    白城市洮北区到保镇红火麻辣烫东有一大型养羊场,大概养羊1000左右只,产生异味,还有细菌滋生,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洮北区

大气

    经调查核实,该养养殖户现存栏500只羊,位于到保镇到保村到保屯,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存在异味,情况属实。

    经到保镇政府和该养殖户协商,养羊户同意在20181230日前将这批羊全部出卖,今后不在此地养殖。期间做到粪便日产日清,羊舍使用清新空气消毒药物,净化养殖环境。

 

7

212

    白城市通榆县兴隆山镇长发村山东屯村民反映兴隆山镇政府严重破坏95.5公顷向海湿地(破坏位置在山东屯东、北、西北附近),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过,至今没有调查结果。政府瞒报事实。至今还在破坏当中。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
    1
2006年兴隆山镇为了治理兴隆山镇所辖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开荒地,经与保护区管理局协商,决定种植紫花苜蓿恢复生态,出苗后由群众集体损毁,此案件法院已判决为农民集体损毁财物案件。
    2
、国家环保督察期间转交的7755号案件已办结,并已公示。                                     

    20185月对复耕地块(共计24公顷)进行了机械平整,其余地块恢复原貌。

 

8

267

    625日下午反应通榆县开通镇榆林村书记以及父亲张某某、母亲陈某某联合毁林卖土,626日当地部门已经核查,但有三块林地没有核实,具体地址为:
    1
、榆林村西榆屯北坨子林地毁林卖土;
    2
、五大班子林地毁林卖土;
    3
、刘升屯后边张家树地毁了3垧幼林种地。
   
另外张某还拉土在草原上垫房场,地址为:
    1
、通榆县南立交桥南侧龙发轮胎东墙东侧;
    2
、龙发轮胎南侧大雁基地道西垫房场,大约2万多平;
    3
、在榆树林屯道西毁绿化带垫房场,目前有两个搅拌筒在上面。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
   
一、毁林卖土问题
    1
、举报中所述位于“榆林村西榆屯北坨子”的取土点,总面积4046.88平方米,实为群众生活用土点,未还林,举报中所述“毁林卖土”情况不属实。
    2
、举报中所述“五大班子林地”处共4个取土点,其中第1处为耕地,取土面积0.32公顷;第2处为林地,取土面积0.07公顷,未还林;第3处为林地(权属人陈某某已故),取土面积0.08公顷(附近群众取土),已于2016年还林;第4处为林地(权属人陈某某已故),取土面积0.86公顷(附近群众取去),未还林。       
    3
、举报中所述“刘升屯后边张家树地”处,为榆林村刘生屯孟某某毁林,面积3.07公顷。                  
   
二、在草原垫土问题
    1
、举报中所述“通榆县南立交桥南侧龙发轮胎东墙东侧”垫土面积为25178.03平方米,包括农村道路1566.56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0495.77平方米、盐碱地3115.7平方米。张某于20139月办理通榆县开通镇榆林村海涛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设施农用地相关备案手续,后将此地块内22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转包给楚某某,楚某某于201836日在此处垫土。
    2
、举报中所述“龙发轮胎南侧大雁基地道西”垫土面积为10043.35平方米,该地块为盐碱地。20175月,张某某将该地块土地使用权转包给宋某某,宋某某于20176月在此处垫土。
    3
、举报中所述“榆树林屯道西”垫土面积2746.77平方米, 其中旱地面积83.24平方米、林地面积1816.18平方米、公路用地536.43平方米、农村道路310.92平方米。2016年榆林村修筑村村通公路期间,由榆林村村委会指派村民赵某某在此垫地,作为临时堆料场,此地块至今一直空闲。举报中所述“二个搅拌筒”为临时性地面构筑物(搅拌罐),位于开通镇榆林村村西侧(齐双公路K200.670处,公路前进方向右侧)的建筑控制区内,距离公路路面外缘最近点13.8米,最远点20.3米。该临时性构建物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目前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张某并不是当事人。

    一、毁林卖土问题
    1
、因林地权属人张某无法联系,开通镇林业站已责成榆林村负责还林,201951日前完成。
    2
、县林业局责成第一机械林场将第2处取土点还林。因陈某某已故,开通镇林业站已向榆林村下达限期造林通知书,要求201951日前完成还林。
    3
20186月,开通森林公安派出所立案侦查,当事人孟某某已被拘留;开通镇林业站已经向林地权属人崔某某下达限期造林通知书。
   
二、在草原垫土问题
    1
、国土资源局已立案调查,对楚某某罚款69741.63元,已上缴。
    2
、县水利局已向宋某某下达《水土保持补偿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025.80元。
    3
、开通镇林业站已向榆林村下达限期造林通知书,于201951日前还林。目前,此地块已栽植葡萄(经济林),全部还林。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在《白城日报》上发布公告,在公告期内,如当事人认领,责令当事人拆除;如无人认领,由县交通运输局对该构筑物进行拆除。

 

9

282

    通榆县30多个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均未使用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直接排放,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通榆县

    经调查核实,通榆县21个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规划中包含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安置点污水处理基础设施还处于建设完善中,项目计划于20181030日完成全部工程。已有18个安置点完成主体工程并达到回迁入住条件,有17个安置点的村民开始陆续回迁入住,目前污水主要采取吸污车人工抽排的方式处理,污水排放不存在对当地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和明显影响。

    一是对已有农户居住的安置点采取吸污车人工抽排的方式处理;
   
二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20181030日前与其它配套工程同步完成。

 

10

335

    洮北区东风小学东大墙消防队大菜园对着的南胡同中间,地下水浑浊,饮用后身体不舒服。

洮北区

    经调查核实,此处为棚改区,由于铁路制约,城市排水管网和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没有建设,群众使用的饮用水取自30米左右的自备水井,目测未发现水质浑浊。

    1、区卫计局已对居民家中饮用水进行取样检测,725日前出具结果。
    2
、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加快推进棚改工作,力争居民早日搬迁。

 

11

344

    通榆县兴隆山镇东风河村三合屯屯南侧峰林砖厂烧红砖,是建在草原上的,破坏草原53公顷、耕地16公顷左右。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该砖厂实为“通榆县兴隆山镇东风河村三合砖厂”,2005年由县发改局《通榆县发展计划局关于兴隆山镇东风河村建设机砖厂项目的批复》批复建设的,经营者李某某。占地面积51.88公顷,该地块中无天然牧草地,无耕地发包合同。经营者李桂云于2017328日办理《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并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壹年,自201857日至201957日。矿区面积为0.4027平方公里。

无需整改。

 

12

352

    洮北区瑞光南街57-1号楼东侧有两个物流公司(中国邮政、苏宁物流),离居民区一墙之隔。每天凌晨开始卸货,产生大量噪声,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洮北区

噪声

    本案与编号336349387号重复,已于76日办结并公示。

 

 

 

13

362

    洮南市安定镇明星村韩某合作社承包上千垧地,往井里放黑化肥,影响居民吃水问题。

洮南市

    经调查核实,该合作社向水泵叶轮处注入液体肥料,通过叶轮传动将液体肥料和抽出来的地下水混合后注入地里,并非将化肥直接放到井里。

此案件责成卫计局疾控中心对韩龙合作社(明星村双龙山屯、青龙山屯)周边的地下水源采样化验,根据洮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检测报告单(三份)显示,除了锰和氟在水中的含量不合格外,其余物质含量均符合相关标准,由于安定镇所处的地理位置原因,该地域属于高氟地区,与化学污染无关。

 

14

385

    白城市洮北区洮东乡有利村私自改河道,将原来通向有利村的河道改为通向富裕村,举报人的地就在被改河道旁边,河水过来后就把举报人的地给淹没了。

洮北区

生态

    经调查核实,举报中所述情况,实为该河道内现存一段小堤,举报人担心该堤的存在会导致自家耕地被淹。

    已向举报人阐明该堤坝的存在既不会影响防洪安全、又不会导致淹地,举报人已不再要求改变现状。

 

15

412

    1、大安市安广镇龙泉花园小区4号楼前面有多家烧烤店(小龙虾烧烤店等)、饭店,排烟机噪声大,扰民。
    2
、安广镇龙泉花园小区4号楼小区西侧,有一大众浴池,锅炉烟囱冒烟,有粉尘,不敢开窗户。

大安市

油烟

 

噪声

 

粉尘

    经调查核实:
    1
、龙泉花园小区4号楼前面共有12家饭店,分别是三十道火锅、彤旺狗肉馆、炉鱼印象、尚上煌、窑烤、鑫兴饺子馆、品味居饭庄、川山尚品泥锅涮串、孙元记饺子馆、容和酒家、天府飘香火锅城、天府干锅鸭头,确实存在排烟机噪声大、扰民的问题。
    2
、举报中所述浴池确有锅炉烟囱冒烟、产生粉尘的问题。

    1、安广镇政府已责令这12家饭店于86日前安装消声罩;
    2
、环保局于630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要求该浴池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责令商家83日前完成整改,改用清洁能源,实现达标排放。

 

16

416

    大安市恒源家居B座小区物业采用地源热泵供暖,造成地下水源污染和流失,机器噪声大,严重扰民。

大安市

 

噪声

    本案与编号419445号重复,已于713日办结并公示。

 

 

 

17

420

    通榆县兴隆山镇长发村山东屯100多垧湿地被开垦耕种,良丰村海拉营子屯开垦上百垧湿地耕种。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山东屯湿地完好,无开垦迹象。良丰村海拉营子屯南、屯西的湿地完好,无开垦迹象。

 

 

18

433

    大安市西站桥下道路垃圾已经清走,但道路没有处理,仍然是土路大坑,下雨天泥泞无法出行,晴天都是扬尘,居民要求修路或填坑。

大安市

扬尘

本案与编号346347348366381384401402473号重复,已于76日办结并公示。

 

 

 

19

460

    洮北区明珠花园50号楼脏水管道坏了,水淌到供热管道的地沟里,地沟里都是污水。

洮北区

    经调查核实,该楼污水管道爆裂,地沟内存在积水,情况属实。

    城管洮北分局正在申请物业维修基金,对污水管道进行修理、维护,计划830日前完成。

 

20

486

    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49-3号楼楼下“福记老院子饭店”排烟在楼的后面,冒黑烟,噪声大,不敢开窗,影响附近居民出行。饭店自己整改不到位。

洮北区

油烟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商户经营期间排风机产生噪声,但是没有黑烟。

    城管洮北分局要求该商户在现有隔音棉的基础上增设隔音板并更换油烟净化器滤芯,已整改完成。城管洮北分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保持常态化管理。

 

21

493

    白城市第十中学北门对面和元港式茶餐厅排烟系统正对小区的前窗户,有油烟,噪声特别大。

洮北区

油烟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餐厅未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机正对小区前窗户,确有油烟、噪声问题。

    城管洮北分局已于74日对该餐厅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商家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排烟机进行了降噪处理。

 

22

497

    镇赉县奥体花园一号楼楼下小区,“喝丢一只鞋”烧烤店晚上噪声特别大,不敢开窗。

镇赉县

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店排风机产生噪声,经监测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限值。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送达《责令改正通书》,要求业主对排风设施采取隔音措施,定期对排风设施进行清洗维护,降低噪声,达到国家噪声排放标准。

 

23

552

    1、通榆县八面乡四平村村民郭某某2010年以来破坏八面乡四平村南侧草原100余亩,用大型机器开沟,沟已经填平,但至今没有恢复植被。也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
    2
、通榆县八面乡四平村村民郭某某在八面乡四平村村部南侧草原上放大鹅6000-7000只,破坏草原面积1500亩左右。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
    1
、郭某某2017年在八面乡四平山村承包土地10万平方米,均为草地、盐碱地,没有开荒耕种现象。实际开沟面积1.32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0.83公顷、盐碱地0.49公顷。
    2
、郭某某养鹅6000只左右,确有在草原上放鹅情况。但在草原上放鹅不在禁牧范围内。

    此地块已于2017年推平,现已恢复原貌并自然还草。
   
此地块涉案面积不足20亩,不构成犯罪,不能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县畜牧业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将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现畜牧业管理局完成处罚程序,处罚文号通牧(草原)罚[2018]50号,罚款400元。

 

24

570

    洮北区东风乡友谊村三社地下水有异味及异物,居民无法饮用。

洮北区

    本案与编号139703号重复,已于72日办结并公示。

 

 

 

25

576

    洮北区步行街内斯堡特(商场)大型凉机在第二栋楼外侧,产生废气及噪声;运货的升降机在工作时产生噪声,影响居民生活与休息。

洮北区

大气

 

噪声

    经调查核实,斯堡特商场的凉机运行时产生噪声;斯堡特商场无运货升降机,仅在东侧窗外使用滑轮式拉货绳拉货,每月使用3-4次。

    城管洮北分局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商场对凉机加装隔声罩。该商场承诺只在夏季的一个月使用凉机,且每日11:00-1400期间、下午17:00以后不使用凉机。目前该商场已联系凉机设备厂家,对凉机进行改造,815日前完成整改。该商场已对升降货物的设施进行维护维修,降低噪声。

 

26

590

    通榆县新兴乡东兴村东兴屯东侧10垧左右草原被村上卖掉破坏了。

通榆县

生态

    经调查核实:
   
东兴村以盐碱地性质将8公顷土地承包给通榆县新兴乡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已在网上自行备案,目前正在办理国土、畜牧部门的相关手续),实际测量面积9.85垧,其中9.74垧在新兴乡2012年草原确权面积内。9.74垧草原中改变用途地块3块,总面积0.15垧。

    县级畜牧部门已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涉事地块暂停施工,继续办理相关手续,经国土、畜牧部门审批合格后可继续施工,如审批不合格责令其恢复原貌。

 

27

629

    大安市海坨乡政权村、兴巩村、巩固村的草原,被当地村民开荒种地多年,草原破坏面积50多公顷。目前草原内依然种着高粱、玉米等农作物,把治理多年的草原破坏,造成沙漠化和盐碱化。

大安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举报中所述地块实为台湾光彩促进会承包巩固村、兴功村、政权村的地块,地类为盐碱地、其他草地、采矿用地、旱地、河流水面和林地,没有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

 

 

28

662

    大安市月亮泡镇王家泡子屯东侧水田的水直接排到嫩江,污染水质。东山头村村南700垧左右的草原或湿地被村民部分承包耕种,变成耕地,还有一部分被取土卖掉。

大安市

 

生态

经调查核实:
    1
、该处水田中的水只进入嫩江堤防背水侧戗台下深水沟中进行植物净化,未排入嫩江。
    2
、东山头村村南土地已于2009年纳入嫩江行洪区滩涂,不在龙沼湿地范围内,也不是基本草原,由政府依法管理。本村村民在此处少量取土用于育苗,不影响河势稳定,不存在贩卖行为。
   

    无整改事项。

 

29

687

    大安市四棵树乡良种场村,老张家养羊500-600只,老尹家养羊2000-3000只,严重污染水。

大安市

 

   经调查核实,四棵树乡良种场村尹某某经营飞跃养殖合作社,现存栏570只羊,场区内外未发现粪污随意堆放现象,粪便定期还田。该村没有养羊百只以上的其它养殖户。
   

市疾控中心已对该村饮用水水质进行采样检测,预计725日出具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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