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洮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艳
一、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认识存在问题。少数领导和政法工作人员认识还不到位。
2、人员压力增大。一线政法人员严重缺乏、案多人少、矛盾不断增加,基层政法机关人员压力增大。
3、舆论压力增大。将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纳入司法轨道处理,当事人、群众、媒体包括政府必将把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关注和希望集中寄托到司法机关身上,政府对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不再给予调解和协助,从而对司法机关化解矛盾带来一定压力。
4、信息交流缺乏。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等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缺乏制度化、经常化的协调办理机制,单一职能部门或单一地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
5、终结机制不畅。有关上级机关的多头交办、重复交办,影响了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转。
二、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的几点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信访领导。政法机关领导及其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公正司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形成职责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
2、完善信访立法,规范处理程序。加快涉法涉诉信访立法工作,要按照诉访分离原则,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导入法律程序机制;防止和避免法律程序空转,建立涉法涉诉信访瑕疵案件解决机制;要规范涉法涉诉信访有序退出,完善涉法涉诉终结制度;要健全司法救济制度,统筹解决涉法涉诉信访人、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要建立缠访闹访、非正常访治理机制,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3、严格分级受理,信访重心下移。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分级受理的原则,改进上级政法机关向下交办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办法。
4、落实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属于初信初访的,倒查办案人责任;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
5、推行阳光政法,加大公开力度。要多方位进行信息公开,向社会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一切政法活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6、深入普法宣传,避免越级上访。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加普法教育内容,以基层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普法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