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民族教育现状
全市少数民族乡有8个,即分布在洮北区的德顺蒙古族乡;洮南市的胡力吐蒙古族乡、呼和车力蒙古族乡;大安市的新艾里蒙古族乡;镇赉县的莫莫格蒙古族乡、哈吐气蒙古族乡;通榆县的向海蒙古族乡、包拉温都蒙古族乡。民族乡的教育教学水平有了较大的提升,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例如通榆蒙古族学校,多次获得国家和省、市的表彰奖励,高考成绩逐年上升。但我市民族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发展还不平衡。民族教育面临新的挑战,改革与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状况却堪忧。
以通榆县为例,县教育局民族教育科和进修学校民族教研部从2013年4月起,历时近两月,到2个蒙古族乡和10个蒙古族聚居民族村进行民族教育调研。通过座谈、访问等感觉到:
(一)民族语言丢失严重,可以流畅地用蒙语交流的人越来越少了,尤其是青少年。
(二)少数民族群众对民族及民族教育的认同感在淡漠,有些青少年对自己的民族成分渐趋模糊。
(三)民族传统文化几近消失,曾经在广大农村很普遍的蒙古族民间艺术乌力格尔(蒙古族说书)几乎见不到了。
(四)民族学校在发展上出现新的不均衡。
二、对我市民族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除了要在广大蒙古族群众中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优秀的文化传统,在学校教育中增加民族历史文化的教育内容,激发民族认同感外,还应该做到两点:一是加大对蒙语使用的指挥棒的调节作用。二是对需要的蒙语教师和蒙语授课教师进行专门的录用考试,白城籍的给予倾斜等。
(二)依据《吉林省少数民族教育条例》第三条:“少数民族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少数民族教育,推进少数民族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和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拨出少数民族教育补助专项资金,并以不低于当地财政收入增长的比例逐年增加。该专项资金不得挤占、挪用或者抵顶正常教育经费,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共同管理,合理使用”之要求,为确保民族教育能持续发展,加大对民族学校的资金扶持力度,建议市本级设立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同时督促各县(市)设立本级的民族教育专项经费。
(三)加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人员的力量。市教育局原有少数民族教育科,后因改革等因素合并到基础教育科,而目前,原来负责少数民族教育的同志调离后没有补充,弱化了民族教育的行政管理。建议恢复市教育局的少数民族教育科,指导全市的少数民族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