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16批 20 22年10月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BCD2022092301 | 通榆县开通镇五星村西长山屯家南,村民三百晌草原被村副书记石长山、石占山霸占,开荒种地,更改草原用途,并且2020年修大坝时从草原取土卖钱,破坏草原;西长山屯三坨子西南、家北各有一座土山,被石长山、石占山取土600万方,目前土坑有十多米,西南山的杨树,家北山的榆树被乱砍乱伐;村民的两晌机动地被石长山、石占山卖地盘,用于建2020电站。 | 通榆县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一:通榆县开通镇五星村西长山屯家南,村民三百晌草原被村副书记石某山、石某山霸占,开荒种地,更改草原用途,并且2020 年修大坝时从草原取土卖钱,破坏草原。 2022年9月24日,经开通镇五星村出具证明确认,涉事地块面积为300公顷,所有权属村集体,不属于村民个人。2022年9月24日,县林草局到现场核查并认定,涉事地块不占通榆县基本草原划定面积且现场大部分被水淹没,无耕种迹象。2022年9月24日,县水利局现场调查核实,反映的“2020 年修大坝时从草原取土卖钱”问题,实为2019年水利局修筑霍林河开通镇五星村段堤坝时,与五星村委会签定了取土场补偿协议,取土场地点在霍林河河道内,地类为未利用地,2020年初水利局已将补偿款一次性拨付给开通镇农经站;堤坝内清淤、取土工作由水利局负责。因此,反映“村民三百晌草原被村副书记石某山、石某山霸占,开荒种地,更改草原用途”情况不属实,反映“取土”情况属实,反映“卖钱,破坏草原”情况不属实。 问题二:西长山屯三坨子西南、家北各有一座土山,被石某山、石某山取土600 万方,目前土坑有十多米,西南山的杨树,家北山的榆树被乱砍乱伐。 涉事的2个地块位于开通镇五星村西长山屯,2004年11月五星村村委会与石某山签订承包合同,将涉事的2个地块承包给石某山,2010年5月石某山同意取土修建防水坝和铁路大坝,取土面积为1600平方米,取土过程存在毁坏天然杨树行为(没有毁坏天然榆树的情况),2017年4月12日,原通榆县林业局对该行为进行立案登记(通林罚立字[2017]第202号),2017年4月16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林法决字[2017]第202号),因此,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三:村民的两晌机动地被石某山、石某山卖地盘,用于建 2020电站。 涉事地块为石某山于1997年转包王某庭的林地(面积为5万平方米),先后两次被合法征用。第一次为2016年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修建220升压站时征用,面积8947.6平方米;第二次为2020年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征用(2020年1月13日,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向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下达林批许准[2022]32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面积600平方米。因此,反映“卖地盘”问题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已加强涉事地块的监管力度。 | |
2 | BCD2022092302 | 洮北区新华东大路 34 号铁鹤小区 3 号楼,楼下 39 元自助烤串店,店铺 的排烟设施在二楼中间,油烟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信访人反映 投诉两次,但排烟设施仍在二楼中间,油烟、噪声问题仍未实质解决, 信访人希望排烟设施能够改道(与本次督查 BCD2022091103、 BCD2022091806 重复)。 | 洮北区 | 油烟 | 经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
2022年9月13日,经洮北城管执法大队现场核实 自助39一位烤串店商户已安装油烟净化及隔音降噪设施,但由于清洗不及时,经营期间加工食材时会有气味产生。 因此,油烟异味扰民问题情况属实。 |
是 | 1.城管洮北大队已责令商家立即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现场监督,要求业户完善油烟净化设施清洗计划,根据烟气排放量增大而增加清洗频次。落实登记清洁保养维护记录,保证周边环境卫生的干净整洁。
2.城管洮北大队辖区城管中队将加大监管频次和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并督促业主按时或提前清洗,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隔音降噪设施的商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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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CD2022092303 | 信访人03年承包洮南市二龙乡三架驼子北300多晌草原,2008年300多晌草原被原二龙乡开发办主任张万军私自开垦耕种,耕种至今,信访人反映二人之间并没有草原买卖合同(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101、BCD2022091403、BCD2022092202案件重复) | 洮南市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23日,洮南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二龙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关于“承包洮南市二龙乡三架驼子北300垧草原,2008年300多晌草原被原二龙乡开发办主任张万军私自开垦耕种,耕种至今地”问题,经查,涉事地块位于洮南市二龙乡苇场境内(属保民村域内),面积为264.75公顷(非300垧),对比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显示涉事地块为耕地229.24公顷、沟渠17.13公顷、其他草地14.92公顷、农村道路3.46公顷,二龙乡苇场和白城芦苇局均未曾与举报人签订过草原承包合同。涉事地块中20余公顷由王某春承包经营(2008年王某春与白城市芦苇局签订林地间作合同),在该地块内种植玉米(非黄豆),剩余约240公顷由金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种植玉米、水稻等,反映“开垦耕种”情况属实,但并非张某军。 |
部分属实 | 洮南市二龙乡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有效使用和保护好承包地块,确保不改变地类用途、不破坏生态环境。 | |
4 | BCD2022092304 | 上访人举报通榆县向海乡富国村后四家子屯村长王合团伙作案毁坏该屯西北10多里地100-200年蒙古黄榆大树1000多棵,小树无数棵,面积14.1公顷。当地百姓举报多年无果。(与本次督察BCD2022091903、BCD2022092009、BCD2022092107案件重复) | 通榆县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目前已办结。
根据2018年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举报投诉案件(受理编号4126)陈述:“该地块属北部战区的黑水靶场军事管理区,现场留有被挖树坑1386个,推掉蒙古黄榆321根,家榆97棵,榆树根404个,树木蓄积量52.04立方米,毁林面积7.01公顷。该问题违法主体是中国人民解放军65052部队,不是向海乡富国村村长王某”,相关人员已被问责处理。 因此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但不需整改。 |
部分属实 | 加强对村集体资源的监管,同时积极向群众讲解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 | |
5 | BCD2022092305 | 洮南市草原工作站移交到二龙乡政府草原合同面积16000公顷左右,经过二龙乡政府和草原工作站核查后草原面积只剩1000多公顷,剩下的草原的面积改变耕地和盐碱地。洮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之前委托大连九成测绘有限公司在洮南市全境内按照口粮田形式测量并确权,多测量出面积多达近100万亩,其中二龙乡多测量的面积为18万亩。洮南市草原总面积232万亩,二龙乡多测量出的18万亩是否都在232万亩草原范围之内。232万亩草原所有权是国有,现在二龙乡多测量出的18万亩到底有多少属于国有草原?上访人诉求把被侵占的国有草原应当归还国有不应被集体侵占。在草原内种地得到各项耕地直补属于骗补行为,应当追缴为国有。国有土地变为集体所有,一块地形成两种证。 | 洮南市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24日,洮南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二龙乡人民政府现场核实。 问题一:洮南市草原工作站移交到二龙乡政府草原合同面积16000公顷左右,经过二龙乡政府和草原工作站核查后草原面积只剩1000多公顷,剩下的草原的面积改变耕地和盐碱地。 经核实,1985年洮南市土地详查数据确认全市草原面积232万亩,受常年干旱、降雨减少、地下水位下降等因素影响,草原土地严重沙化、盐碱化,已不具备草原属性,2015年7月10日,洮南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经洮南市政府2015年第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公布确认草原面积66.2万亩,其中包含二龙乡域内草原。因此,草原面积减少情况属实,但系自然因素导致。 问题二:洮南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之前委托大连九成测绘有限公司在洮南市全境内按照口粮田形式测量并确权,多测量出面积多达近100万亩,其中二龙乡多测量的面积为18万亩。洮南市草原总面积232万亩,二龙乡多测量出的18万亩是否都在232万亩草原范围之内。232万亩草原所有权是国有,现在二龙乡多测量出的18万亩到底有多少属于国有草原?上访人诉求把被侵占的国有草原应当归还国有不应被集体侵占。在草原内种地得到各项耕地直补属于骗补行为,应当追缴为国有。 经核实,2014年至2016年期间,洮南市农业农村局与吉林乾元等12家测绘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合同》,同时开展对全市农村耕地测量工作,其中包含大连九成测绘公司,该公司仅对野马乡和二龙乡开展耕地测量工作,二龙乡域内二调数据显示耕地面积为25.35万亩,第二轮土地家庭承包面积为6万亩,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7.3万亩,确认册外地面积为17.1859万亩(非18万亩,属耕地,非草原,权属为国有土地,由村集体发包并收取承包费用);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每年按时合理发放粮食补贴,未发现骗补现象。因此,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 问题三:国有土地变为集体所有,一块地形成两种证。 依据2004年12月21日地籍调查表显示,确权范围内的土地(家庭承包)权属性质为集体所有(非国有土地);2006年5月8日洮南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收回全市草原使用权的决定》,权属归由市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并由洮南市草原站行使发包权,洮南市草原站未对举报人发放过草原经营权证。因此,群众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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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属实 | 无需整改。 | |
6 | BCD2022092306 | 经开区向阳村三社西有个养鸡场,气味大。之前举报过,一直未解决。(与本次督察案件BCD2022091311重复) | 经开区 | 其他 |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9月26日,经西郊街道办事处与向阳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再次现场核查,涉事养鸡场已针对上次反映情况落实了整改措施,养鸡场周围已无明显异味。 因此,群众反映“一直未解决”问题不属实。 |
是 | 由西郊街道办事处向阳村村委会进行日常监管,督促该养鸡场做到粪便日常日清,不允许将粪便倾倒在屯内,鸡场内做到每日消毒3次。 | |
7 | BCX2022092301 | 一、镇赉县庆祥小区内的2家电器修理部修理(实际是对外加工厂),使用电焊、风焊、无齿锯等工具进行加工作业时产生机械噪声,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二、小区改造时电器修理部原房屋被政府划定为违章建筑,但未拆除,又新建。举报人质疑电器修理部房屋改造是否有土地部门审批手续。 三,修理部库房占用小区公共面积,致使小区内各种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洞内占用消防通道;库房内存放油料、废旧电料,库房上堆满废旧材料,存在安全隐患。 举报人诉求:要求修理部从小区内迁出。 重复案件:第二轮央督受理编号:X2JL202109150033 |
镇赉县 | 噪声 | 此案件与第二轮央督受理编号:X2JL202109150033重复。
问题一:镇赉县庆祥小区内的2家电器修理部修理(实际是对外加工厂),使用电焊、风焊、无齿锯等工具进行加工作业时产生机械噪声,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经查,庆祥小区内有1家电器修理部,备有电焊、风焊、无齿锯等生产工具(对外承揽工程时使用),未发现在店内外加工行为。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问题二:小区改造时电器修理部原房屋被政府划定为违章建筑,但未拆除,又新建。举报人质疑电器修理部房屋改造是否有土地部门审批手续。 经查,涉事房屋原为庆祥小区门卫室,是在庆祥小区开发时一同建设的。开发商于2007年将其转卖给现业主,没有办理审批手续。因此,该问题属实。 问题三:修理部库房占用小区公共面积,致使小区内各种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洞内占用消防通道;库房内存放油料、废旧电料,库房上堆满废旧材料,存在安全隐患。 经查,涉事库房不在庆祥小区规划范围内,未占用小区公共面积。小区内各种车辆存放在小区大门洞内,占用消防通道,属个人行为。库房内及库房上存放废旧电料、钢管等材料,未发现存放油料的问题。所存放的材料不属于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因此,反映问题不属实。 问题四:举报人要求修理部从小区内迁出。 经查,涉事修理部不在小区规划范围内,未占用小区公用面积,因此,对修理部从小区内迁出的要求,不予支持。 |
部分属实 | 问题一:由城管大队加强监管,禁止涉事修理部在店内外及小区内使用电焊、风焊、无齿锯等工具加工作业。
问题二:对违建的电器修理部,按照《吉林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市违法建设志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吉建城联字[2022]6号)的要求进行整改,由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认定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违法建设行为的治理工作。 问题三:由庆安社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清理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车辆。 问题四:无需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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