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第15批 20 22年10月9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BCD2022092201 | 洮南市二龙乡光明村2社,挨着民治村的2块草原被洮南市草原站承包出去了,同时部分草原变成耕地。 | 洮南市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23日,洮南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二龙乡人民政府现场核实。 对比第三次国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图显示,涉事的2个地块主要地类分别为耕地、盐碱地、其他草地,并非草原 。第一个地块面积为74.09公顷,由李某华、王某福等21人承包经营(有洮南市草原工作站发包合同),2021年4月5日承包期限截止后,洮南市草原工作站未再向外发包;第二个地块面积为224.9公顷,洮南市草原工作站于2012年3月28日将地块发包给郝某宏经营,郝某宏于2019年7月4日将此地块转包给时某,现由时某经营。 因此,反映洮南市草原工作站发包2个地块情况属实,反映变成耕地属实,但并非草原。 |
部分属实 | 由洮南市林草局和二龙乡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有效使用和保护承包地块,确保不改变地类用途、不破坏生态环境。 | |
2 | BCD2022092202 | 举报人仁义村6社在2003承包洮南市二龙乡三架驼子北300晌草原,期限30年,在2008年草原被洮南市二龙乡开发办主任张万军耙成耕地。现在这片草原仍在耕种,张万军种黄豆骗取国家直补。之前举报过,未解决,希望尽快解决。(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101、BCD2022091403案件重复) | 洮南市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2022年9月23日,洮南市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二龙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 关于“承包洮南市二龙乡三架驼子北300垧草原,期限30年,在2008年草原被洮南市二龙乡开发办主任张某军耙成耕地”问题,经查,二龙乡苇场和白城芦苇局均未曾与举报人签订过草原承包合同。涉事地块位于洮南市二龙乡苇场境内(属保民村域内),面积为264.75公顷(非300垧),其中20余公顷由王某春(非张某军)承包经营(2008年王某春与白城市芦苇局签订林地间作合同),在该地块内种植玉米(非黄豆),剩余约240公顷由金垦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种植玉米、水稻等。对比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显示涉事地块为耕地229.24公顷、沟渠17.13公顷、其他草地14.92公顷、农村道路3.46公顷。因此,该问题部分属实。 关于“现在这片草原仍在耕种,张某军种黄豆骗取国家直补”问题。经了解,二龙乡保民村未向该地块经营者王某春(非张某军)发放过种植粮食补贴。 关于“之前举报过,未解决,希望尽快解决”问题,经查,本次督察编号BCD2022091403信访案件中所涉地块与本案件所涉地块非同一地块。编号BCD2022091403信访案件涉事地块面积为33.4公顷,现由许某(非张某军)等二人经营,种植约3公顷黄豆,国家三调数据显示地类为其他草地,国家二调数据显示地类为其他林地、旱地和盐碱地。二龙乡仁义村未向该地块经营者许某等二人(非张某军)发放过种植粮食补贴。 因此,涉事地块耕种情况属实,破坏草原情况不属实,骗取国家粮食补贴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洮南市二龙乡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经营者有效使用和保护好承包地块,确保不改变地类用途、不破坏生态环境。 | |
3 | BCD2022092203 | 白城市开发区幸福花园11号楼,楼下鞑靼烤羊腿牌匾下有个排烟口,油烟重,导致楼上居民无法开窗。
(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808、BCD2022092007、BCD2022092113重复)。 |
经开区 | 油烟 | 经现场勘察,反映问题属实。该店已于9月20日对油烟净化器进行了清洗,牌匾下排烟是因为油烟净化器老化,排烟未达到正常标准。 | 是 | 城管执法队员与涉事商家再次进行了沟通,督促其尽快更换油烟净化器,并要求该商家于2022年9月30日前更换完毕。 | |
4 | BCD2022092204 | 通榆县八面乡新建村村民对本次督查案件BCX2022091402反馈结果不满意,一是对“涉案地块类别为耕地和未利用地”处存疑,信访人人认为涉案地块性质仍是草原,认为当地只是想使地块类别变化合法化,没有合理解释;二是信访人认为在涉案地块上种地不符合规定,当地对涉案地块的耕种行为没有实质性制止,应付了事,并未处罚;三是八面乡乡政府目前不积极处理涉案草原问题,而是找当地村民挨家挨户签字,做没用的东西(二轮央督重复受理编号D2JL202109130056、D2JL202109150039、D2JL202109160083、D2JL202109170008、D2JL202109240065、D2JL202109260015,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109、BCD2022091310、BCX2022091402、BCX2022091403、BCD2022091515、BCD2022091614、BCD2022091709、BCD202209180、3BCD2022091908案件重复) | 通榆县 | 生态破坏 | 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目前已办结。
问题一:对“涉案地块类别为耕地和未利用地”处存疑,信访人人认为涉案地块性质仍是草原,认为当地只是想使地块类别变化合法化,没有合理解释。 经调查,县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是依据相关专业数据库信息,对BCX2022091402案件中涉案地块作出的地类确认,信访人对该地类认定存在质疑,建议其进行行政复议。 问题二:信访人认为在涉案地块上种地不符合规定,当地对涉案地块的耕种行为没有实质性制止,应付了事,并未处罚。 经调查,关于孙某波在涉事地块种植玉米170.87公顷、代某路在涉事地块种植玉米19.14公顷一事,2022年4月29日至5月16日,乡领导先后6次带领国土资源所、草原站工作人员到现场予以制止,并对其下达停止耕种通知,乡党委分别于4月30日、5月19日两次将地块整理情况上报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后予以制止,并下达停工通知,因涉事地块地类为耕地和未利用地,无相应罚则,未进行处罚。因此,反映“并未处罚”情况属实,反映“没有实质性制止,应付了事”不属实。 问题三:八面乡乡政府目前不积极处理涉案草原问题,而是找当地村民挨家挨户签字,做没用的东西。 经调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信访工作,抽调土地所、草原站、派出所人员组成调查组,对全村群众逐户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了解群众的真实诉求,为有效化解信访问题奠定基础。因此,反映“不积极处理涉案草原问题,而是找当地村民挨家挨户签字,做没用的东西”情况不属实。 |
部分属实 | 加强生态环保宣传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 |
5 | BCD2022092205 | 9月份的时候来了一伙人(开发商)打着沙化改良的名义要霸占通榆县团结乡建设村南的草原,要在草原上种草,这伙人说7月份时已经和村书记签好合同,村民也在合同上签字同意了,但是信访人反映签合同没有通知、没看到合同、多数村民未到场,部分合同签字是代为虚假签字。预计动工面积约为300晌,现在草原已经被动工破坏,破坏草原面积约三亩地。信访人反应该草原植被状况良好,不需要沙化改良。(与本次督察BCD2022091519BCD2022091523、BCD2022091524、BCD2022091527、BCD2022091529、BCD2022091530、BCD2022091701案件重复) | 通榆县 | 生态破坏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不属实,目前已办结。
1、关于“一伙人(开发商)打着沙化改良的名义要霸占通榆县团结乡建设村南的草原,要在草原上种草”问题,经调查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实际是吉林省白城市科尔沁沙地北缘综合治理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的“三化”草原恢复治理工程,该工程由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批复同意,不存在“霸占和破坏”行为。 2、关于“7月份时已经和村书记签好合同,村民也在合同上签字同意了,但是信访人反映签合同没有通知、没看到合同、多数村民未到场,部分合同签字是代为虚假签字”问题,经调查不属实。按照最新修正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21》第十三条规定,建设村村委会召开了2次村民代表大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四议两公开”程序,符合要求。关于草原改良项目实施问题,于3月14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4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中央财政草原改良项目,村里选地310公顷,由上级出资,改良管理2年”,此次参会的24名代表均由本人签字同意。关于改良后草原承包问题,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27名村民代表(全村共有村民代表30人)参加,会议决定“县里开发草原种草项目流转村集体草原310公顷,租期20年,年租金700元/公顷”,此次参会的27名代表均由本人签字同意。不存在“签字是代为虚假签字”问题。 3、关于“预计动工面积约为300垧,现在草原已经动工破坏,破坏草原面积约三亩地”问题,经调查不属实。涉事地块被翻2.3公顷,按照项目实施方案,主要治理措施是“草种整地深耕细耕,地面细碎平整,下实上虚,并彻底清除杂草和作物残茬,深翻深度15-30cm”,属正常施工,不存在破坏草原问题。 |
否 | 无。 | |
6 | BCD2022092206 | 通榆县四海明珠14号楼东侧有一信号塔,信号塔下面有电机全天有噪音,影响居民休息 | 通榆县 | 噪声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目前已办结。
涉事“信号塔”位于四海明珠14号楼东侧通榆消防队院内,是铁塔公司的一处通信基站,由移动、联通、电信三家通信运营商使用。因供电局改造拆除新发北街东侧架空线路,导致该基站临时停电,为保障小区居民正常使用通信网络以及核酸检测扫码工作,铁塔公司使用临时油机进行发电,产生噪声,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
是 | 临时发电设备已拆除,不再产生噪声。 | |
7 | BCD2022092207 | 白城市开发区鞑靼烤羊腿,前后门面油烟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信访人反映多次举报未能得到有效处理,城管部门对问题不作为。
(与本次督查BCD2022091808、BCD2022092007、BCD2022092113、BCD2022092203重复)。 |
经开区 | 油烟 |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该商户确实存在油烟排放问题。9月20日,城管执法队员已现场监督事涉商家彻底清洗位于店铺后门的油烟净化器,达到了排放标准;前面牌匾处排烟情况是由于油烟净化器老化,经执法队员沟通协调,商家已购买了新的油烟净化器,由于厂家对具体安装位置进行尺寸测量、筹备安装净化器所需材料配件、邮寄油烟净化器均需要时间,导致期间信访人多次反映该问题,但城管执法队员都进行了认真处理,不存在“城管部门对问题不作为”问题。 |
是 | 城管执法队员与涉事商家再次进行了沟通,督促其尽快更换油烟净化器,并要求该商家于2022年9月30日前更换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