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2年9月8日至9月27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白城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组于2023年1月6日向白城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副组长李伟华通报督察报告,白城市市委书记李洪慈作表态发言,白城市市长杨大勇主持会议。督察组有关人员,白城市四个班子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白城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力度较大,取得较大成效。
白城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每月调度、适时预警、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制度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根据督察反馈的问题,制定可行整改方案,围绕两轮中央督察及“回头看”、省级督察反馈任务,逐个梳理进展情况,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扎实推进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河湖连通达标工程全面完成,洮儿河常态化补水效应彰显,引嫩济洮项目被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统筹开展“海绵城市+老城改造”,实施老旧管网系统改造升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打造生态旅游景观。加快推进国家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率先创建“绿电产业示范园区”,引进铅碳电池、锂电负极材料、高功率负极材料等高载能高技术重点项目。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境内嫩江、洮儿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三类水体标准,全市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已完成全部124个泡塘连通,新增蓄水能力5.5亿立方米,地下水储量增加2.1亿立方米。2020年以来累计完成综合治理退化草原修复面积54.07万亩,造林面积83.16万亩,修复湿地103.34万亩。
督察指出,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中央要求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期盼仍有差距,部分领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需持续发力。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通榆县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照搬市级相关方案,《镇赉县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照抄照搬洮南市实施方案。通榆县、洮北区、大安市政府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开展草原统计,未发布草原统计资料。
散煤治理工作滞后。截至督察进驻前,白城市未印发散煤治理方案,未明确工作牵头部门,未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散煤治理监管体系不健全,相关部门处于各自为战状态,未完成《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任务,工作进展严重滞后。
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第二轮省级督察受理并向白城市转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与历次中央、省级督察信访案件重复率高,全部案件中生态破坏类问题较为突出。镇南种羊场毁草开垦问题,整改推动不力,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白城市监狱砂坑修复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后续管理不善,并将待修复的砂坑租赁给道桥公司作为料场,露天堆放工业固体废弃物粉煤灰,且沙石场内有多处建筑垃圾随意丢弃现象。
二是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存在短板弱项。秸秆综合利用率、离田率低,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还有增长。白城市上报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仅为65%,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22年4月份白城地区累计确认露天焚烧秸秆火点达到20处,占全省的17.09%,并出现中重度污染天气各1次。
城市污水承泄区水患问题比较突出。白城市(2019-2021)水资源公报显示,全市重复用水量占比为3.9%、7.0%和6.1%,远未达到国家要求。白城市中水处理厂于2019年建成,处理过的再生水计划主要供应国电吉林龙华热电厂、白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白城市生物质发电厂等三家企业的生产循环用水。但这些企业均未使用中水,导致白城市污水厂尾水全部进入东湖,入湖水量超出自然承泄能力,导致2020和2022年先后两次出现水体外溢,淹库区周边农田,水患问题较为突出。
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进力度不够。镇赉县近三年未推进合流制管网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比仍为61.82%。洮南市合流制管网改造进展缓慢,合流制占比为69.82%。通榆县仍有60万平方米棚户区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
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难以稳定运行。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日进水量不足处理能力30%,现场生化池水质颜色呈现黑色,在线监测数据个别时段存在超标现象。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改进项目未完成环评等相关审批,目前污水经临时处置设施处置。
劣Ⅴ类断面整治存在较大压力。莫莫格、向海断面2021年以来水质始终为劣Ⅴ类,水质提升工程推进不力,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成为全省劣Ⅴ类国考断面全面消劣的主要压力点。
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未落实,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不彻底。洮北区仍有多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堆放点。
生活垃圾处置还有漏洞。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突击掩埋生活垃圾,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未按要求将渗滤液定期回炉热解。
垃圾分类管理行动较慢。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未执行分类管理,居民区配套分类管理设施尚不健全,全市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单位。居民餐厨垃圾仍采取与生活垃圾混合的方式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满足相关要求。白城市固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工作滞后,体量不足,导致建筑垃圾消纳困难,去向不明。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缺位。集中供热企业监管不够有力。镇赉县荣祥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南侧约有3000平方米地面未硬化,厂区内散装煤渣、煤灰随意堆放未苫盖,储煤厂内存放煤灰超过了防风抑尘网高度。通榆县宏宇供热公司厂区内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白城市钻石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改造管线拆除不彻底,管道设置挡板阀,可通过旁路绕越烟气处理设施,存在烟气直排隐患。
部分建筑工地、商砼现场扬尘严重。城尚城三期工程施工建筑工地未达到“六个百分百”标准要求。通榆县熙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通榆县鼎朋和力商砼有限公司存在厂区未硬化、料场未苫盖等问题,扬尘污染严重。
机动车检测线问题较多。镇赉县立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规范使用移动摄像,对车辆检测过程中不使用零气标定。白城市聚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零气采购、使用量与机动车检测数量严重失衡,降低检测标准,存在机动车环保检测弄虚作假行为。
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到位。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未按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盐泥,未设置识别标志且未及时清理、转运。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运维公司危废管理不规范,个别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无垃圾渗滤液收集装置,存在垃圾渗滤液遗洒现象。
洋沙泡水源保护工作相对滞后。白城市对洋沙泡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X037沿线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外围围栏存在多处缺口,水源地视频监控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
危险废物处置不够规范。吉林省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不规范,油土预处理设备露天作业,运输工具及废油桶等露天堆放,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池内存有待处置油泥,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泥储存场所等设置的堵截泄漏的围堰不符合相关建设要求,厂区地面落地油随处可见,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张贴不规范。白城龙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废物纳入企业管理,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地面油污随处可见,液压油桶及废油桶等露天堆放,企业上料仓、物料搅拌装置等露天作业。
四是一些区域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草原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洮北区到保镇个别擅自改变草原用途的问题仍未解决,被毁草原未能恢复植被。通榆县乌兰花镇春阳村草原修复未全部完成,草原修复地块内存在道路及建筑垃圾。洮南市洮府街道还草修复工作迟缓,个别非法占用草地涉案地块尚未全部恢复,现场尚有院墙未拆除,建筑垃圾未清运。
毁林开荒现象时有发生。通榆县瞻榆镇政府对擅自开垦林地的问题整治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未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致使同一块林地再次被开垦。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未按整改时限完成还林任务,共涉及还林面积为12.46公顷。
一般湿地保护基础性工作推动缓慢。各县(市、区)林草局均未向本级政府提交一般湿地的认定建议,一般湿地名录编制工作推进缓慢。各县(市、区)政府对湿地保护行动理解不深刻,没有从根本上做好一般湿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化管理亟待加强。各县(市、区)在粪肥还田安全监测上存在工作空白,未按要求开展对畜禽粪肥的质量监测。镇赉县晓春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洮南市立洪养殖场记录数据不规范,粪污去向记录信息不全。大安市丽恒养殖场、大安市志忠养殖场等存在粪污治理设施未运行或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问题。大安市鑫来养殖家庭农场无环保相关手续,违规建设羊舍。
农药包装废弃物管控缺失。各县(市、区)均未能按照要求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洮南市麒麟农业有限公司、通榆县马三农药有限公司、镇赉县双赢化肥农药经销部均未按要求登记、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通榆县部分农村水体监测数据显示为劣Ⅴ类。
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存在两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局部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督察要求,白城市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大合力。要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和中水使用率。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规范垃圾渗滤液处置。加大对畜禽养殖废水直排等问题整治力度,打通畜禽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大力解决各种毁林毁湿毁草开垦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督察强调,白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白城市委、市政府处理。
市委书记李洪慈在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时指出,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负责的精神、严谨的态度、专业的视角,对白城生态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体检和精准把脉。反馈的情况既充分肯定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取得的成绩,又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一定照单全收、坚决整改,诚恳接受、坚决落实。在下一步工作中,白城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抓住环保督察整改的有利契机,更加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更加自觉推动整改见到实效,更加自觉从严抓好问题整改,更加自觉压实责任整体推进,更加自觉以高水平生态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美丽白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良好工作成效向白城撤地设市3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