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动态

白城市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新闻通稿)

  • 时间:2024-05-23 04:56:00
  • 来源:

 

  202298日至927日,吉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白城市开展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1216日,督察组正式向我市反馈意见。白城市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直面问题、深刻剖析、坚决整改的总体要求,高标准高效率抓好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止目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28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23项,其他整改任务正在按要求持续推进。271件交办案件全部办结销号,结案销号率100%,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白城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强化目标共识,纵深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系统加强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实施林草湿连通工程,加快推进五大水利工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序时抓好督察问题整改,在建设生态强市、打造美丽白城的具体实践中深学践悟、细照笃行,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努力打造西部绿色发展高地。 

  (二)坚持高位推动抓整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整改要求,市县两级坚持实行双组长领导,落实双包保制度,2023年,召开涉环保督察议题的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调度会等会议共14次,市领导就督察整改相关工作现场检查调研4次,有效实行常委、市领导双包保制度,有效推动白城环保工作的示范效应。严格落实每月调度、适时预警、会商研判、联合督办等制度机制,始终保持整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整改力度不减、速度不慢、标准不降、势头不变。 

  (三)压紧压实督察整改责任。严格执行《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坚持属地为主、行业监管、上下联动,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格局。 

  (四)严肃责任追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委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问责专项工作组,对移交的损害生态环境问题迅速开展调查核实,逐一查清事实、厘清责任,精准定性量纪,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对1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其他处理15人。 

  二、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我市着眼真改、实改、彻底改,健全完善整改问题、举一反三、长效机制三本账,出台了决策、协调、督察、考核、问责、宣传六位一体配套文件97份,切实从源头上、机制上抓整改,坚决防止同一问题反复、同类问题反弹,力求整改一个任务、解决一类问题。同时,强调标本兼治,加强长效机制建立,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杜绝旧账未还又添新账的现象。 

  (二)坚持落实落细抓整改。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思维,严格落实四个不放过”“五个办结标准要求,严控质量标准,整改成效突出,确保问题全面、协调、稳步、有效推进。建立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和措施清单,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强化全过程管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实行月调度。对交办的信访案件,优化流程、全程把控。坚持点线面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了环保部门面上统筹、行业部门线上监管、属地负责点上落实的督查督办工作格局,确保做到立查立改、保质高效。为保证整改进度,及时召开告急预警、集体约谈、督查通报等各类专题会议,严肃告诫提醒,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快推进整改,时刻保持整改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力。 

  (三)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一核心,以攻坚姿态狠抓污染防治,收获较好战果。一是多点发力,严防大气环境污染。扎实推进燃煤锅炉整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深化大气污染物减排,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超额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二是立体施治,严防水环境污染。镇赉县、通榆县分别投入174万元、160万元,推动实现莫莫格、向海水库(一)两个国控断面成功消劣完成6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16个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级考核要求。三是管控面源,严防土壤环境污染。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69地安全利用率实现双百。强化固体废物整治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省级评估名次全省第1。加强无废城市建设,44项建设指标中有37项达到省级考核标准,自评得分位于全省前列。四是持续加强青山和草原湿地保护。全市绿盾总台账问题2249个,完成整改2230个,序时整改19个,整改率99.15%。向海、莫莫格、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成效自评估整体良好。 

  三、从严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白城市将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从严从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坚持销号清零,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进历次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年度任务按照时序要求销号清零。尤其是生态类重点案件,要坚决整改到位,坚持举一反三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紧扣实施一三三四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序时抓好督察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森林绿化、草原保护、沙化土地和盐碱地治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筑牢更加稳固的吉林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三是狠抓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生态项目谋划实施。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紧紧围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减污降碳、生态强省建设以及本地生态环境短板弱项,谋划一批打基础、治根本、破难题、利长远的生态环境类项目,通过项目破解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推动项目尽早落地,早日实现生态环境效益。 

    

    

  附件:白城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阶段性整改情况的报告 

    

  白城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有力。督察发现,白城市生态环境体制建设有待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系统改革不彻底。2019白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白城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和资产划转工作方案》,但截至目前改革尚不彻底,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保障困难,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白城市成立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坚持把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同研究、同安排、同部署。研究机制举措,加强工作调度,会商难点问题,推动任务落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必修课,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市委组织部已按年度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并下发至市党校,由党校具体安排学习课程。市委宣传部已按年度制定白城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三)2023年,召开涉环保督察议题的常委会、常务会、专题会、调度会等会议共14次,市领导就督察整改相关工作现场检查调研4次,有效实行常委、市领导双包保制度,有效推动白城环保工作的示范效应 

  (四)202211月,市政府办制发《白城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经费保障工作方案》,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完成基数上划工作 

  (五)202212月,各县(市、区)政府完成了基数上划工作,同时上报改革基数划转工作情况报告及基数总表 

  (六)截止目前,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已经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上划到市财政,改革已经完成。 

  二、个别部门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方面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制定的工作方案不切合区域实际,照抄照搬、应付检查。通榆县草原管理站印发的《通榆县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照搬市级相关方案,保障措施中出现成立市县林草领导小组相关字样。《镇赉县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照抄照搬洮南市实施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3623日,白城市林草局下发了《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各地均按照要求进行了贯彻落实,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避免不严不实 

  (二)各县(市、区)均按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状况,对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完善和细化 

  (三)2023723日,白城市草原工作站对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开展〈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的通知》(白草字202315号),对各地编制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全面检查。各地均已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和细化了《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四)通榆县已完成了《通榆县2023年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市林草局对此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审核,通榆县已对该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五)镇赉县已完成了《镇赉县2023年草原监测和等级评定实施方案》的审核制定工作,同时做好草原执法日常巡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破坏草原行为,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 

  三、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压的不实。《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仅有一项工作职责,且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工作职责重叠、交叉,导致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主体责任不清,存在推诿扯皮、责任落空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202424日,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职能职责工作专题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由市城管局负责监督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切实厘清并明确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工作主体责任归属问题。 

  (二)2023911日,白城市城管局印发《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方案》。 

  四、通榆县、洮北区、大安市政府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规定开展草原统计,未发布草原统计资料。白城市未按《白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编制白城市保卫森林草原湿地行动相关方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各县(市、区)林业和草原局已按照要求制定并印发了草原统计调查办法。各县(市、区)草原站定期上报草原数据统计情况 

  (二)白城市林草局对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草原统计调查数据检查与汇总的通知》,对各地上报的草原统计相关资料进行了检查并汇总,实行台账式管理 

  (三)白城市林草局已印发《白城市保卫青山草原湿地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工作落实情况。各地均已认真落实,并完成进展情况上报工作。 

  五、散煤治理工作滞后,截至督察进驻前,白城市未印发散煤治理方案,未明确工作牵头部门,未建立散煤治理协调推进机制,散煤治理监管体系不健全。白城市能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散煤治理工作,处于各自为战状态,未形成合力,工作进展严重滞后。截至目前,《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严厉打击劣质煤炭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建立布局合理的清洁燃料配送中心和销售网络”“2018年底前全域掌握散煤消耗量并形成相应的清洁燃料替代保供能力”“2019年底前完成清洁燃料供应体系建设4项相关工作任务,白城市无1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为将散煤治理工作落地落实,经与市监、能源、住建等部门多次沟通和征求意见,2023530白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白城市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白气联办〔20236号),协调各责任部门依据方案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夯实各责任部门具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完成时限 

  (二)依据《白城市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煤炭经营单位加工、销售煤炭情况和燃煤供热企业使用散煤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建立了白城市3家火电厂电煤储备消耗情况清单、白城地区煤炭经营单位明细及销售量统计清单白城地区燃煤供热企业情况调查清单,为后续检查监管打好了坚实基础 

  (三)2022202311月以来,已完成21台老旧燃煤锅炉淘汰取缔工作。开展在用燃煤锅炉及煤质专项检查,确保燃煤锅炉稳定达标排放 

  (四)全面清查,摸清底数。按照煤炭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规模和办理执照情况等对我市辖区煤炭经营户进行清理登记,建立煤炭经营主体登记簿、掌握煤炭市场经营情况,从源头上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经排查没有无照经营的情况。白城市市场监督局于10月末开展白城地区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共计抽检65批次煤质检验结果显示均合格。 

  (五)为进一步规范新能源产业开发建设,加快推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最新发布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绿电+消纳支持政策,市能源局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完成《白城市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35)》,目前已经通过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 

  (六)白城市主城区已经全部热电联产,没有散煤使用情况。通榆县住建局为进一步加大热源能力建设,改善老城区供热质量,保障供暖温度,2023年通榆县鹤城佳苑棚改地块由通榆县万嘉供热有限公司负责管网建设,现管网建设已经完成,并已并入万嘉供热热原厂。镇赉县、洮南市、大安市2023年对城乡结合部再次排查,没有新建楼房,已建设楼房均已接入集中管网。 

  六、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案件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督察整改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第二轮省级督察共受理并向白城市转办群众举报信访案件二十批271件,与历次中央、省级督察信访案件重复92件。其中,通榆县重复案件最多,占全部重复案件的69.57%。本次督察受理271件案件涉及各类问题314个,经梳理统计,生态破坏类问题较为突出,共138个,占全部问题的43.9%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市整改办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后续办理工作的函》(吉督改办函〔202112号)有关要求,每月调度一次历次信访案件最新整改进展情况,形成月报报送至省督察办。综合运用预警督办、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存在整改不彻底等情况的信访案件及时跟进,督促各县(市、区)及相关责任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案件整改质量。2023年共下发督办函3 

  (二)市整改办于2023420日印发了《关于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的通知》 

  (三)202356月,市整改办组织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了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历次中央、中央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信访案件,发现并督促解决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四)市整改办对核查的问题制定了《白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回头看重点案件清单》,督促各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七、白城市生态恢复类督察整改案件进展滞后,整改标准不高。洮北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案件3125号反映的吉林省镇南种羊场毁草开垦问题,整改推动不力,未得到有效解决。在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镇南种羊场因毁林毁草问题频繁被群众投诉达7次。2022530日镇南种羊场上报涉案4处林草地块,毁林毁草耕种83.32公顷全部还林还草,整改完成。但督察发现,其中2处草地现种植的玉米已接近成熟,复耕面积39.61公顷,复耕比例高达47.5%。同时发现,与该信访案件中毁草耕种地块仅一路相隔的区域内仍存在毁草耕种问题,面积约59公顷。镇南种羊场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洮北区林草局监管责任落实也不到位,导致毁草耕种行为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33月底前,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土地承包合同清理工作,并形成清理工作报告,未发现违规发包问题 

  (二)洮北区林草局负责对该地块草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验收,涉案地块已按要求完成恢复草原原貌工作,草原植被盖度在70%以上 

  (三)2023712日,市林草局下发了《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涉及破坏草原生态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洮北区按已要求制定了《洮北区破坏草原生态排查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建立了工作台账。排查期间未发现破坏草原生态问题。 

  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力度不足。白城市监狱砂坑修复进展缓慢,白城监狱作为整改责任主体,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修复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后续管理不善。白城市自然资源局监督指导不够到位,并且出现新环境问题。督察组在对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矿区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进展缓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察时发现,白城监狱砂坑20186月至今这一段时间生态修复量仅为整体工作量的5%,按砂坑修复现状,根据《白城市东五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提出202210月组织申请现场验收,难以实现。督察还发现,白城市监狱将待修复的砂坑租赁给道桥公司作为料场,露天堆放工业固体废弃物粉煤灰约6500平方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要求,且沙石场内有多处建筑垃圾随意丢弃现象,总计约4900平方米。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331市自然资源局向白城监狱下达限期完成恢复治理通知书》(白自然资矿恢字〔2023002,白城监狱每月按要求将当月进展情况上报市自然资源局 

  (二)2022915白城监狱委托白城佰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粉煤灰进行处理,施工单位租用翻斗车3台,钩机1台,将建筑垃圾和粉煤灰转运处理。已完成6500平方米固体废弃物粉煤灰和4900平方米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三)白城监狱按照《白城市贯彻落实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推进设计、招投前期工作,2023417日监狱取得了白城市发改委对白城市东五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白发改投字〔202363号)。202365日,白城监狱向市财政财审中心报送财审材料,2023612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审定完成,2023615日,监狱砂坑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及监理公告发布,公示期21天。202376日,白城东五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及监理开标。施工中标单位:吉林省方宇百安建筑有限公司,监理中标单位:吉林吉祥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712日,中标公示期结束 

  (四)《白城市东五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已于20186月已编制完成。白城市监狱砂坑恢复治理工程施工由原采矿权人吉林省白城监狱承担。共完成石厂坑边坡、防护坝工程长度2900米,县挂警示牌33个。安装角铁质基础田栏2900米,防护坝修建工程量1440立方米,过坡修整土万41571.5立方米,边坡修整填筑29682.5立方米、坑底平整372200立方米,坡面覆土18759立方米、坑底覆土74440立方米、坡面种草6906.2立方米、坑底种草744400平方米 

  (五)20231212日,吉林省白城监狱向市自然资源局提交了砂坑修复验收申请20231219日,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开展了验收工作,专家组出具了东五建筑用砂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基本满足要求,达到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的的评审意见 

  (六)2023531白城监狱将补偿款拨付给平台镇政府。平台镇东五村和西五村农户协议已签署,占地补偿款已发放。 

  九、秸秆综合利用率、离田率低,秸秆露天焚烧火点还有增长。白城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28项整改任务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整改措施中,要求20223月底前研究制定的《白城市2022年秸秆肥料化、基料化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直到912日才印发;要求制定的《白城市秸秆综合利用规划》,至今未出台。《吉林省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中明确,2021年白城市秸秆五化利用量应为363万吨,综合利用率应达到82%。白城市上报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仅为65%,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20211224日白城市上报的本地区秸秆综合离田率为54%202247日上报的秸秆综合离田率为81%,但根据生态环境部遥感卫星中心遥测分析,白城市20221月初秸秆综合离田率不足30%46日综合离田率在60%左右。20224月份白城地区累计确认露天焚烧秸秆火点达到20处(洮北区6处、镇赉县5处、洮南市6处、大安市3处),占全省的17.09%,并出现中重度污染天气各1次。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3427日,白城市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白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十四五规划》 

  (二)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各县(市、区)完成保护性耕作面积686万亩,占任务的110.5%。其中大安市168.4万亩、洮南市167万亩、镇赉县101.4万亩、通榆县171万亩、洮北区78.2万亩 

  (三)市发改委印发《关于谋划报送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的通知》,组织各级发改部门谋划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动态更新秸秆原料化利用项目库。目前,我市在建原料化利用项目1 

  (四)全市肉牛发展到77.7万头,同比增长38%。存栏达到64.7万头,同比增长36%。在建肉牛重点项目15个(良种化1个、规模化12个、精深化2个)都按规划有序推进。(因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将每年秸秆饲料化离田量认定为秸秆饲料化量,2023年未到秸秆离田时间,所以目前没有2023年秸秆饲料化具体数量) 

  (五)2023年,全市秸秆能源化利用量39.7万吨。 

  (六)严格落实《白城市2022年度秸秆全域禁烧实施方案》(白环领办字〔202219号),进一步强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屯(组)五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明确各级网格长职责,加强基层监管能力,确保所有耕地块块有人管、监管无盲区。全面完成2023年春季秸秆管控目标任务 

  (七)下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相关情况调查的通知》(白气联办〔20238号),组织各县(市、区)针对历年重点难点问题,分析根源,提早谋划,对火点频发、高留茬等重点地块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实际状况制定了本地的《秸秆全域禁烧实施方案》,明确秸秆离田和无害化处置任务的数量、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秸秆全域禁烧管控要求,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确保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十、城市污水承泄区水患问题比较突出。白城市(20192021)水资源公报显示,全市重复用水量占比为3.9%7.0%6.1%,远未达到国家对缺水型地级城市重复水利用率25%的要求。白城市中水处理厂于2019年建成,处理能力2万吨/天,总投资9749.73万元。处理过的再生水计划主要供应国电吉林龙华热电厂(初定7000t/d)、白城市生活垃圾发电厂、白城市生物质发电厂(初定5000t/d)等三家企业的生产循环用水。但这些企业均未使用中水,中水厂停运,处理设施及输水管线均闲置未用,再生水利用率持续下降,导致白城市污水厂尾水全部进入东湖。作为城市污水承泄区的东湖属于封闭水体,设计水位140.9m,设计库容725,承泄能力1200m³/年,但入湖水量达2800m³/年,超出自然承泄能力,导致20202022年先后两次出现水体外溢,淹库区周边农田,水患问题较为突出。此外,长期储存并因水力流通不畅,会出现水体富营养化,直接影响水体水质,存在恶化、黑臭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2023119日,白城市印发了《白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2023年我市共处理污水2697.3518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量为634.25万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为23.51%。已向省住建厅上报了白城市《关于再生水利用工作联合情况说明》(白住建联发20242号) 

  (二)市水利局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再生水的钢铁、火力发电、垃圾焚烧、化工等建设项目不予批准新增取水许可 

  (三)截至目前,洮北区已对东湖东北角围堤进行了土方加固,起到了预期效果。月牙湖及东湖相连渠建成,起到为东湖分流,缓解东湖水位上涨的作用。 

  十一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进力度不够。白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合流制管网改造推进缓慢。2021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截至2020年年底,白城合流制管网在排污管网中占比高达37%,在县市区层面问题更为突出,白城洮南市和镇赉县占比均超过50%督察发现,镇赉县近三年未推进合流制管网改造,合流制管网占比仍为61.82%;洮南市合流制管网改造进展缓慢,目前合流制占比为69.82%;通榆县仍有60万平方米棚户区生活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一)2022719各县(市、区)已经完成复核年度污水管网建设改造任务表 

  (二)20237月,制定了白城地区十四五管网建设计划调整表,已按省厅要求报送。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各县(市、区)根据制定的污水管网改造计划实施月报制度。各地已制定十四五改造计划,到2025年,全市合流制管网计划改造118公里 

  (三)截止202312月底,白城市共完成合流制管网改造70.284公里2021年度,全市完成雨污合流改造37.116公里,其中市本级完成11.016公里、洮南市完成18.2公里、镇赉县完成7.9公里;2022年度,全市完成雨污合流改造16.161公里,其中市本级完成2.984公里,大安市完成1.98公里,洮南市完成7.785公里,镇赉县完成0.8公里、通榆县完成2.6公里;2023年度,全市完成雨污合流改造17.007公里,其中镇赉县完成合流制管网改造工程6.583公里;洮南市完成合流制管网6.424公里;通榆县完成合流制管网改造4公里;2024年、2025年按照序时进度进行中。 

  十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难以稳定运行。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稳定、管网覆盖率低,进水浓度低、进水水量不足。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日进水量不足处理能力30%,污泥沉降比低于2%,现场生化池水质颜色呈现黑色,严重影响出水水质,在线监测数据个别时段存在超标现象,且与上报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段数据不符。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工艺改进项目未完成环评等相关审批,目前经临时处置设施处置,尾水排入污水站西侧临时挖掘的土坑中,与向海保护区一坝之隔,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风险。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一)市住建局每月调度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进度。安广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整体调试完成,现正在进行活性污泥培养及试运行 

  (二)市住建局督促各县(市、区)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稳定运行并对建制镇污水厂进行了检查。截至目前,白城市11个重点建制镇已全部实现稳定运行 

  (三)20236月底前大安市安广镇新建1200延长米雨污分流管线,已完成 

  (四)大安市安广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对人工快渗池清洗并保证污水达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异常情况已按要求及时上报,20237月、8月分别对该公司进行随机抽查,在线及污水设施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整改完成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站设备已完成改造任务,通过管道清淤、投加活性污泥等方式进行调节,202366日至617日对出水情况进行监测,均能达标排放,目前处于正常运行中 

  (五)2023531日到通榆县向海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该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次数两次/日,分别是早7点至10下午5点至7点半,该厂污水排放至西侧氧化塘内。调节池、生化池已于202212月改造完成,该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六)市生态环境局已于620日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专项执法检查作出工作要求。 

  (七)向海乡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设备改造任务已于20221130日完成,设备调试后,出水水质经运维单位自检和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已达标。20234月至5月,通榆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该站出水水质进行抽检结果达标。设在污水处理站西侧的临时处置为尾水净化塘,尾水已经全部抽回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塘用开挖的原土已回覆,不存在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风险。排水口已设置排污口标识牌且已和向海乡政府签订排放协议污水处理站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是因向海保护区正在调整规划。目前,通榆县积极推进吉林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规划。待调整完成后及时开展环评审批相关手续的办理。 

  十三V类断面整治存在较大压力。白城市莫莫格、向海断面是十四五国家考核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五类,因历史本底值超标等各种原因,导致2021年以来水质始终为劣V类,水质提升工程推进不力,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成为全省劣V类国考断面全面消劣的主要压力点。镇赉县莫莫格断面实际水质为劣V类,超标因子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1.18)、化学需氧量(1.43)、五日生化需氧量(1)、氟化物(1.83)、石油类(0.48)、硫化物(0.12),上述两处水质超标,致使白城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水环境质量变化状况全国排名靠后。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分析两个断面水质监测结果,并向省厅汇报。针对向海水库和莫莫格两个劣五类断面,2021年我市印发了《关于印发<通榆县向海水库劣五类水体整改方案><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劣五类整治实施方案>知》2022年,镇赉和通榆分别聘请中国环境科学院开展本底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2个断面的《本底调查研究报告》,2023629日通过了部里组织的本底判定专家论证会评审,取得了消劣工作的阶段性成果,20231012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季度水质通报中已扣除超标本底值,向海水库和莫莫格水质为四类水 

  (二)已制定两个国控断面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了周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已于2022年底上报了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三)2022111日,向海水库与县生态环境分局、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研究中心、向海乡政府联合召开会议并进行实地排查水库河湖流域污染治理工作。2023年以来,我市实施双线补水,东线通过引嫩入白向所辖灌区及莫莫格湿地补水,总量已超15000万立方米 

  )已加强周围养殖户管理,周边无规模化养殖企业,周边的耕地能够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断面水域内养殖的河蟹全部捕捞,不在允许开展水产养殖业。 

  十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不够彻底。市县两级住建部门监督、指导责任未落实,日常巡查不到位,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不彻底。调阅资料显示,白城市各县(市、区)完成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但督察发现,白城市洮北区镇南种羊场081乡道路沿线仍有5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堆放点,紧邻乡道或置于距路边约35米的林地内,长度约100米,占地面积约1800平方米。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2023913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通报的函》,要求各地立即对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情况进行排查 

  (二)2023914日,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已将081乡道沿线100立方米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并运送至规定的垃圾处理场 

  (三)截止到202310月中旬,各县(市、区)已经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市住建局 

  (四)2023423日,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开展对全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对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生活垃圾处置还有漏洞。202284日,督察前期调研发现,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将待处置垃圾卸入预处理区域的垃圾池内,而且直接将120吨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于未防渗的露天土坑中,现场目视可见生活垃圾已处于腐烂状态,渗滤液未及时收集,已经外渗至堆存区外,造成周边环境污染。企业在未编制任何修复方案的情况下,将厂区内外原堆存垃圾的土坑于825日前后突击掩埋,敷衍整改。同时,企业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不规范,未建设垃圾渗滤液收集池,未按要求将渗滤液定期回炉热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市住建局督促通榆县完成污染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组织开展污染源监测,按照环评要求规范建设启动污染防治设施,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吉林馨绿环保有限公司聘请长春第三方检测公司已经开展污染源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土壤和地下水均未超标,达到环保要求。按照要求及时清理坑内掩埋及露天堆放的垃圾,将疑似污染表层土壤一并转运至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理,建立垃圾转运台账,并按照要求对厂区进行了地面硬化1000平方米 

  (二)市住建局已督促企业建设标准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和标准化渗滤液收集池,制定垃圾收集、储运、处理工作全流程。厂区内建设完善并启动渗滤液收集池,设立标识牌,按照要求将渗滤液定期回炉热解。完成了危废暂存间建设,并建立危废物转运台账。通榆县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场进行督导整改进度、监督整改质量。截止目前,吉林馨绿环保有限公司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对整改工作成效进行常态化保持 

  (三)2022102日,通榆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通榆县关于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突击掩埋生活垃圾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整改清单,并委派2名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督导。该公司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坑内掩埋及露天堆放的垃圾,将疑似污染的表层150立方米土壤及时转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处理,并建立了转运台帐,同时回填土方200立方米 

  (四)通榆生态环境分局已对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罚,掩埋的生活垃圾已按照要求全部清除,清除后对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目前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正在组织环保验收 

  (五)通榆县农业农村局和通榆县生态环境分局联合成立监督小组,现场进行督导整改进度、监督整改质量。该企业已制定《操作流程》、《控制台操作要领》、特别注意等规章制度。该公司聘请吉林省众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土壤及地下水源进行检测,根据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该企业堆放的垃圾未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截止目前,吉林馨绿环保有限公司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并对整改工作成效进行常态化保持。通榆生态环境分局对吉林馨绿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日常运行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企业规范运行,深化环境执法监管,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十六垃圾分类管理行动较慢。白城市居民生活垃圾与餐厨垃圾未执行分类管理,居民区配套分类管理设施尚不健全,全市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单位。目前,居民餐厨垃圾仍采取与生活垃圾混合的方式运至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不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未经处理的餐饮废物不得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填埋处置的要求。白城市固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工作滞后,体量不足,导致建筑垃圾消纳困难,去向不明。 

  整改进展情况:个别整改措施未达到序时进度,持续推进整改。 

  (一)202211月起,市城管局先后两次以产业园基础设施投向申报2023年第一批、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但由于国家发改委削减该类债券项目过审,申报项目没有获得支持。为解决产业园区基础设施过审难问题,经过与相关部门研究,项目名称调整为白城市垃圾转运分拣及循环利用项目,现可研编制、评审、发改部门立项、场区地勘合同都已完成。 

  (二)市城管局开展了市区内垃圾分类(其它垃圾、可回收垃圾)的处理量统计工作,确保规范化管理垃圾分类工作 

  (三)白城市城区内已设立建筑垃圾临时暂存点,地点位于白城市洮北区中兴东大路与长兴胡同交汇东100米,紧邻白城北方水泥有限公司西侧,场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垃圾存放容量10000立方米。现已符合垃圾暂存条件并正常运行。运行期间,严格依照《白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白政发〔20229号)、《开展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的实施方案》(白行执局〔202273号)、《白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十七集中供热企业监管不够有力。镇赉县荣祥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南侧约有3000平方米地面未硬化,厂区内散装煤渣、煤灰随意堆放未苫盖,储煤厂内存放煤灰超过了防风抑尘网高度。通榆县宏宇供热公司厂区内道路未硬化,扬尘污染严重。白城市钻石热力有限公司锅炉改造管线拆除不彻底,管道设置挡板阀,可通过旁路绕越烟气处理设施,存在烟气直排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镇赉县荣祥热力有限公司厂区南侧约有3000平方米地面已完成硬化。厂区内散装煤渣、煤灰存放防风抑尘网内,经排查,未发现其他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通榆县宏宇供热公司厂区道路已做地面硬化处理,加固了防风抑尘网,煤堆煤渣已全部苫盖。通榆分局开展供热企业冬病夏治工作,已督促宏宇供热有限公司完成地面硬化工作,确保供暖季来临前各项准备工作按期完成 

  (三)白城市钻石热力有限公司已于20229月底完成热电联产改造 

  (四)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620日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冬病夏治工作,以燃煤供热锅炉企业为重点,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帮助企业研究解决污染防治中的难点问题,为冬季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提供保障。于20231117日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燃煤锅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主要以燃煤供热锅炉、工业企业用燃煤锅炉等为对象,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各分局共检查企业27家,发现一般问题3个,均已立行立改。 

  十八部分建筑工地、商砼现场扬尘严重。督察发现,白城市城尚城三期工程施工建筑工地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通榆县熙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通榆县鼎朋和力商砼有限公司存在厂区未硬化、料场未苫盖等问题,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通榆县熙晟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经于20237月底前按要求完成整改,该公司目前已停产,物料均已全部苫盖。通榆县鼎朋和力商砼有限公司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无扬尘产生。该公司目前已停产,该场地已外租给通榆县交通局,用于存放超载车辆 

  (二)市城管局加大建筑工地出入口硬化、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建筑渣土覆盖巡查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建筑工地20处、施工车辆340台。对发现未覆盖情况立即协调施工方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扬尘污染形成常态化管理 

  (三)2023620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商砼混凝土扬尘污染专项执法作出工作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地、商砼企业开展全面检查,建立了清单,对检查中发现未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的部分企业现场提醒立整立改。 

  十九机动车检测线问题较多。白城市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管理不规范,存在检测数据不实、出具虚假报告等问题。督察发现,镇赉县立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未规范使用移动摄像,对车辆检测过程中不使用零气标定。白城市聚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零气采购、使用量与机动车检测数量严重失衡,该单位在机动车检测前未采用标准零气净化空气进行分析仪的零点校正,降低检测标准,督察组现场随机调取车牌为吉GTK385车辆检测过程视频时发现,有明显目视可见黑烟,按照《HJ12372021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相关要求,检验过程中车辆排放出现目视可见黑烟或蓝烟,可判定外观检验不合格,而该公司却对该车辆出具了检测合格报告,机动车环保检测弄虚作假。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白城市聚合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成,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大对机动车检测机构执法检查,帮扶指导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达到预期效果,对问题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今后将加大检查力度,避免出现此类问题。镇赉县立志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能够规范使用移动摄像,对车辆检测过程中按要求使用零气标定,现已整改完成 

  (二)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322日印发《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整治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期间,共发现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违规检测行为,共处罚款20万元。于20231016日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交叉执法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方案》,机动车检测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共检查13家机动车检测单位,发现27个环境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3年白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工作内容,20237月份对照监督检查表各项内容逐项对部分机动车检测机构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未发现问题。 

  二十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到位。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要求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渗滤液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盐泥,未设置识别标志且未及时清理、转运。厂区内渗滤液未及时处理、处置。6个地下水监测井布局不合理,该单位未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结合地下水流向科学合理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运维公司危废管理不规范,个别生活垃圾转运车辆无垃圾渗滤液收集装置,存在垃圾渗滤液遗洒现象。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已展开全面自查排查,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通榆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指导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要求,制定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盐泥)暂存间已设置标识。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危废转运协议。10月中旬,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2台移动式渗滤液处理应急处理设备(STRO+海水淡化膜工艺)已安装完成,对积存渗滤液进行处理,每天处理渗滤液150吨左右;白城市生态环境局洮北区分局对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开展了现场检查,要求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运行规范强化管理。白城市洮北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废液管理不规范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620日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专项执法,全市共检查18家企业,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8家,均已完成整改 

  (三)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场已完成了厂区内渗滤液清理处置任务,共清理处置渗滤液6588吨。该单位已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并结合地下水流向重新核准确定地下水监测井点位,现已完成6眼地下水监测井的重新打井工作 

  (四)白城市生态环境局于2023620日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处置专项执法,全市共检查18家企业,发现存在环境问题企业8家,均已完成整改 

  (五)通榆县分局对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盐泥暂存间已设置标识,重新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了渗滤液处理协议,2台渗滤液处理设施已安装完成,每天处理渗滤液150吨左右,正在推进处理进度。该单位已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完成6眼地下水监测井的重新打井工作。 

  二十一洋沙泡水源保护工作相对滞后。白城市对洋沙泡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不到位20088月,原环境保护部对吉林省引嫩入白供水工程予以批复,工程任务包括城镇生活供水、生产供水、农业供水和湿地生态供水。20097月,吉林省人民政府对引嫩入白供水工程洋沙泡水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进行批复。督察发现,X037沿线水源保护区二级区外围围栏存在多处缺口,水源地视频监控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水库的洗库工作尚未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一)关于洋沙泡水库X037沿线水源地保护区二级区外围栏存在缺口,水源地视频监控设施损坏问题,引嫩入白工程建设管理局已安排人员对围栏与监控设施进行恢复与维修,现在已经修复完成并且正常使用 

  (二)针对水源地安全保护管理工作需要,引嫩入白建管局已经建立水源地安全保护工作常态管理机制,具体责任、制度落实到部门,职责落实到人。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一级保护区日巡查,二级保护区周小巡,月大巡 

  (三)截至202311月底,洋沙泡水库洗库注入水量6340万立方米,排放水量4495万立方米。20241月排出水量55万立方米,关于水库排水洗库工作正按计划持续开展。20242月排放出水量53.5万立方米 

  (四)关于洋沙泡水质未达标问题,通过30项水质检测,唯有氮含量为4级,其余均为3级以下 

  (五)20238月市水利局委托吉林大学编制《白城市洋沙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规划》。2023810月吉林大学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202310月中旬开始编写规划报告,202311月底编制完成报告初稿。20231130日下午市水利局组织环保、城建和水利专家对初稿进行了评审,吉林大学按专家意见完成了对报告的修改。目前,第一轮各部门征求意见结束,并已修改完成,正在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 

  (六)市生态环境局完成了《白城市洋沙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已经市政府同意下发执行(白政发〔202222号),同时,制定完成了《洋沙泡水源地保护管理办法》 

  (七)镇赉县与洮北区切实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调沿线污染综合治理。镇赉县制定了《镇赉县落实洋沙泡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对保护区外调水沿线管理的职责和任务。在城区内对镇赉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扩容提标改造,污水收集率已达70%以上,符合国家规定要求。2023年计划实施14.973公里的雨污合流管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对生活垃圾采用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集中处理,防止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洋沙泡水源流经洮北区境内均为地下输水暗管,沿线附近城镇村屯生活垃圾采取人工保洁+垃圾桶收集+压缩车封闭运输+填埋场终端处理的作业方式,实行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运行模式,防止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  

  二十二危险废物处置不够规范。吉林省青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不规范,油土预处理设备露天作业,运输油泥的平板车、手推车、铲车及20余个废油桶等露天堆放,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池内存有待处置油泥,危险废物暂存间、油泥()储存场所等设置的堵截泄漏的围堰(围堤)不符合相关建设要求,厂区地面落地油随处可见,危险废物标识、标志张贴不规范,存在严重的污染环境风险隐患。白城龙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废物纳入企业管理,未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地面油污随处可见,2个液压油桶及30余个废油桶。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已制订整改方案,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在202210月末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白城龙聚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位于白城工业园区域内。工业园区分局于2022929日对该公司印发整改通知,截至20231月,该公司已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建设了危废储存间、厂区地面油污已清理,露天作业的上料仓、物料搅拌装置等已进行封闭 

  (三)开展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共对全市72家涉危废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发现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其中存在管理类问题4家、应急类问题2家、信息公开类问题1家、标识类问题1家、建设类问题1家,均已完成整改。 

  二十三草原生态破坏问题依然存在。督察发现,洮北区到保镇李某201812月擅自改变草原用途,202161日,到保镇政府明确于当年91日前履行强制程序。直至2022819日到保镇政府刚刚下发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历时2年多时间,问题仍未解决,致使被毁草原迟迟未能恢复植被。通榆县乌兰花镇春阳村草原修复未全部完成,草原修复地块内存在宽4米、长约100米的道路及零散建筑垃圾。洮南市洮府街道还草修复工作迟缓,丁某非法占用草地涉案地块尚未全部恢复草原植被,现场尚有院墙7米未拆除,建筑垃圾未清运。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20231012日,洮北区林草局已完成到保镇李玉峰改变草原用途案件整改情况的验收工作。洮北区到保镇政府已完成违法建筑的拆除并完成播撒草籽工作 

  (二)2023810日,通榆县林草局已完成了乌兰花镇春阳村草原内零散建筑垃圾整改情况的验收工作。乌兰花镇已完成涉案地块建筑垃圾的清理。现该地块已经恢复草原植被,草原植被盖度达到70%以上 

  (三)2023912日,洮南市林草局完成了洮府乡丁某非法占用草原地块整改情况的验收工作。现地块已完成7米院墙的拆除和建筑垃圾清运工作,并自然恢复植被。草原植被盖度达到72%以上,验收合格 

  (四)白城市林草局下发了《2023年白城市草原执法监督巡查工作计划》,组织市、县两级对重点草场开展日常巡查 

  (五)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各级林(草)长在林草资源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并推动林(草)长+检察官+法官+警长+司法局(所)长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巡林巡草工作。 

  二十四毁林开荒现象时有发生。孙某擅自将通榆县瞻榆镇卫国村承包的林地开垦耕种,占用林地0.95公顷。202182日,通榆县自然资源局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责令6个月内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通榆县人民法院于2022326日准予强制执行,但督察现场发现今年涉案地块仍出现耕种现象。通榆县瞻榆镇政府对擅自开垦林地的问题整治不到位,管理不严格,未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致使同一块林地再次被开垦。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未按整改时限完成还林任务,整改期限为2022128日,但直至督察进驻时,林地尚未恢复,共涉及还林面积为12.46公顷。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通榆县瞻榆镇已完成0.95公顷毁林开荒林地还林工作,经验收合格通榆县向海蒙古族乡向海乡12.46公顷需还林地块共涉及三块。第一块林地位于向海乡金星村太平川东2.5公里处,还林面积7.61公顷,还林成活率为20%。第二块地位于于向海乡金星村南1公里处,还林面积1.95公顷,还林成活率为20%。第三块地位于于向海乡金星村北2公里处,还林面积2.9公顷,还林成活率为30%。向海乡政府已对还林成活率偏低的地块进行了补植重造 

  (二)2023710日,白城市林草局下发了《白城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毁林开荒问题专项排查的通知》。通榆县已按要求制定了《关于开展毁林开荒排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工作,建立了工作台账 

  (三)通榆县充分发挥各级林(草)长在林草资源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常态化开展巡林巡草工作,加强日常监管执法。 

  二十五一般湿地保护基础性工作推动缓慢。2017年吉林省林业厅印发《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开展湿地名录编制工作的通知》、2020年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湿地名录管理办法的通知》相继要求组织开展一般湿地认定工作。白城市各县(市、区)林草局均未向本级政府提交一般湿地的认定建议,一般湿地名录编制工作推进缓慢。各县(市、区)政府对湿地保护行动理解不深刻,没有从根本上做好一般湿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持续推进整改。 

  (一)各地目前正积极推进一般湿地名录调查、评估、论证、审定等相关前期工作,确保按照序时进度要求完成一般湿地名录编制公布工作 

  (二)各县(市、区)已经安排专人负责一般湿地名录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总结报告 

  (三)市级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含洮北区)已于20235月底完成公布。洮南市、大安市、通榆县、镇赉县已完成公布第一批一般湿地名录。 

  二十六畜禽养殖污染规范化管理亟待加强。白城市各县(市、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治理成效不稳固。白城市现有规模养殖场142家,年产畜禽粪污约807万吨,占比全省约12.4%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近93%。督察组对白城市20余家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未按要求建设或建设未投入运行问题,畜禽粪污直排。白城市各县(市、区)在粪肥还田安全监测上存在工作空白,未按《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对畜禽粪肥的质量监测,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尚未打通。镇赉县晓春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洮南市立洪养殖场等《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数据不规范,粪污去向记录信息不全。大安市丽恒养殖场、大安市志忠养殖场等存在粪污治理设施未运行或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问题。大安市鑫来养殖家庭农场无环保相关手续,建设羊舍1500平方米,存栏活羊700余只。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一)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人员深入养殖场(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与服务,全市共下发告知单124份,提示单61份,反馈单3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二)202365日至69日,市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分别在各县(市、区)举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班,各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局(中心)领导、科长、畜牧总站及各乡(镇)负责人员、云平台备案养殖场(户)负责人约300人次参加培训 

  (三)2023516日,市农业农村局以市委农办文件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畜禽粪肥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白城市本级、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洮北区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技术人员对养殖户和种植业户进行进行科学、合理施肥宣传和培训,指导农民科学施用有机肥。市农业农村局于9月初对粪肥还田情况进行了调度,2023912日,中共白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市粪肥还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20231017日,市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畜禽粪肥质量监测及建立还田台账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畜禽粪肥质量监测及建立还田台账工作进一步安排部署。20231020日,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二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测算工作进展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对粪肥还田和粪肥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20231116日,中共白城市委农办发布《关于全市粪肥还田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四)20236568日、20231024118日,市农业农村局先后2次对全市畜禽粪肥质量监测、畜禽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分别制定《推进畜禽粪肥还田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洮北区出具检测报告1份,镇赉县出具检测报告3 

  (五)各县已制定《化肥减量工作方案》《推进畜禽粪肥还田技术指导方案》,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培训和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市、区)粪肥还田落实情况已发通报2次。各县(市、区)均已明确由各乡(镇)、畜牧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开展畜禽粪肥还田技术指导,并于2023610月多次组织技术人员对养殖户、种植户进行了科学、合理施肥指导、宣传,畅通了畜禽粪肥还田渠道 

  (六)20236568日、20231024118日,市农业农村局先后2次对全市畜禽粪肥质量监测、畜禽粪肥还田技术指导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已制定《推进畜禽粪肥还田技术指导方案》,明确畜禽粪肥质量监测工作职责。目前,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洮北区出具检测报告1份,镇赉县出具检测报告3 

  (七)各县(市、区)均已明确由各乡(镇)对畜禽粪肥还田情况进行调度,建立畜禽粪肥还田台账,并于202310月底前报当地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目前,各县(市、区)在20231030日前都已建立了粪肥还田台账,并报当地农业农村局备案,各县(市、区)农业局已上报白城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八)洮南市立洪养殖场已改正和补充《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数据不规范及粪污去向记录信息不全问题;镇赉县针对养殖场排查出的问题,对养殖场下达了粪污利用告知单,对当地政府下达了提示单,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做了反馈单,指导镇赉县晓春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填写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做到粪污去向可查,整改已全面完成;大安市分局对大安市丽恒养殖场、大安市志忠养殖场、丁大勇养殖家庭农场进行立案处罚,现已整改完成;大安市鑫来养殖场已于20221214日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九)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3620日印发《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作出工作要求 

  (十)白城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组织各县(市、区)分局对辖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开展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了养殖场主体责任,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养殖活动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一)大安市指导丽恒养殖场、志忠养殖场、鑫来养殖家庭农场规范使用粪污处理设施,规范填写《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 

  (十二)洮南市立洪养殖场已改正和补充《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记录数据不规范及粪污去向记录信息不全问题 

  (十三)镇赉县针对养殖场排查出的问题,对养殖场下达了粪污利用告知单,对当地政府下达了提示单,向县环境保护部门做了反馈单,指导镇赉县晓春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填写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台账,做到粪污去向可查,整改已全面完成。  

  二十七农药包装废弃物管控缺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中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调查监测本行政区域内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情况,指导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合理布设县、乡、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明确管理责任,但白城市各县(市、区)均未能按照要求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督察组抽查发现,洮南市麒麟农业有限公司、通榆县马三农药有限公司、镇赉县双赢化肥农药经销部均未按要求登记、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 

  (一)2023330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白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对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2023656820231024日由市农业农村局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对洮南市麒麟农业有限公司、通榆县马三农药有限公司、镇赉县双赢化肥农药经销部进行重点核查,上述三家公司已按要求及时采取了措施,对销售出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了回收,并设立回收台帐,设立回收装置,对农药包装废弃物进行了回收处理 

  (二)各县(市、区)已分别按照2022年度种植业农药使用总量,农作物种植情况和分布区域分别进行了调查、测算 

  (三)加强农药经营业户监管。全市切实加强农药经营业户监管,在805家农药经营店设有台帐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其中洮南市234家、镇赉县212家、洮北区150家、通榆县110家、大安市99全市共设县级集中贮存点8331个乡镇设有明显标识的回收点552个行政村和66个场设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全力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2023年共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134.6吨,处理量101.5 

  (四)加强宣传。市农业农村局录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危险短视频,在抖音、快手等媒体进行宣传。202373日、2023722日在抖音和快手上宣传,宣传两次 

  (五)2023330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白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对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市、区)要按规范要求逐步建立完善白城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六)通榆县一是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方案,加强农药经营业户监管。全县110家农药经营店设有台帐和回收装置,为每个经营店配备一个回收桶。二是设置专用回收装置。为全县172个村、48个分场分别配备一个回收桶,各回收点安排公益性保洁员对村屯和田间地头进行清理,并且在每个回收点建立了回收台账。三是建立两个乡镇回收中转站。在两个最大乡镇兴隆山和瞻榆镇建两个乡镇回收中转站。五是闭环运输及销毁工作。安排两台农药包装废弃物专用回收车不定期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到垃圾裂解站进行销毁。裂解站设立了处置台账,回收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30 

  (七)洮南市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方案。一是加强农药经营业户监管。全市234家农药经营店设有台帐和回收装置;二是乡、村设置专用回收装置。在221个村设有回收装置,乡(镇)、涉农街道回收点18个;三是设置集中回收点。在市里设一个集中贮存点,同时有专人管护。回收农药包装废物24吨,处理24吨;四是加大执法力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监督服务,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 

  (八)镇赉县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处处理行动方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2371日在镇赉县党校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百日攻坚部署会,来自144家农药经营业户参加了会议。二是加强农药经营业户管理。全市212家农药经营店设有台帐和回收装置。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县里投资30万元,在镇赉县建平乡建一个集中回收点,购置转运车一辆。四是建立完善回收体系。在全县141个行政村设立回收点和回收装置,并以乡()为单位负责调运储存,最后由执法大队负责对乡镇所储存的废弃物回收转运。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约30吨。五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宣传资料1万册,宣传单3万份,制作条幅150条,制作音频1件。六是注重三个结合。在回收工作上,注重三个结合。将回收工作与最美家庭、干净人家评比相结合,用废品换取荣誉;与小积分大德治相结合,用废品换取积分;与四长制相结合,以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议向田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和路长制办公室发函,将此项工作纳日常巡护工作中。 

  二十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不彻底。通榆县兴隆山镇莲花泡村六合屯西公路南侧、开通镇福华商砼南侧、通榆县503国道清华水泥制品厂前三处农村水体存在异常,监测数据显示,三处水质均为劣V类。白城市洮北区东风乡存在两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局部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一处位于东风乡大青山村,占用林地0.315公顷,其中0.24公顷为可见深约56米水坑,0.075公顷堆放建筑垃圾;另一处位于东风乡致富村,一处可见深度34米,不规则面积约为1公顷的水坑,周边堆满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散发强烈异味。经对两处坑中水质进行检测,水质透明度及溶解氧数据均超标,属于黑臭水体,对周边地下水、土壤及环境空气造成不同程度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已基本完成。 

  (一)2023330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环境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 

  (二)开展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共计排查919个行政村,311个汇水水体,296个非汇水体。其中,洮南、镇赉、大安、洮北未发现黑臭水体,通榆县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8处,已建立清单台账 

  (三)通榆县排查出农村黑臭水体8处,其中6处于2023年纳入县发改局牵头实施的通榆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项目申报材料已上报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库,1处纳入县水利局牵头实施的吉林省通榆县西南涝区治理工程项目,1处正在研究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对2022年黑臭水体遥感监管服务系统发现的9处疑似黑臭水体已完成现场核实工作,经核实均不是农村黑臭水体,已上报到系统。2023年省民生实事1条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瞻榆镇西关村) 

  (四)20236月,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联合开通镇和兴隆山镇对疑似黑臭水体开展实地核查和检测,通榆县503国道清华水泥制品厂附件点位水体已干涸,消除黑臭水体,无需整改。兴隆山镇莲花泡村六合屯西公路南侧、开通镇福华商砼南侧水体均不属于农村黑臭水体,无需整改 

  (五)截止2023610日,洮北区国有林总场对废弃沙坑(青山村)现场垃圾己全部清理,沙坑四周已筑起防护沟,防止附近居民再次到沙坑堆放垃圾。洮北区国有林总场西青龙保护站目前已将坑内存水转运至城市污水处理管网,并对此坑进行回填,解决长期积水对周边土壤污染问题 

  (六)洮北区东风乡政府对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致富村)随意堆放处进行统一清理,已全部转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并及时对周围进行封堵,防止再次出现堆放情况发生;于20233月,对坑内存水(已结冰)转运至城市污水处理管网进行处理,解决水质二次污染问题,并动用挖掘机、铲车对此处进行回填,动用土方3万立方米;20235月,动用挖掘机、铲车对此处进行二次回填,增加土方1.5万立方米,并种植柳树400棵。经现场核查,两处沙坑均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网站地图  |  关于本网  |  网站声明
主办:澳门管家婆三期必出一期  |  承办:白城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技术电话(传真):0436-3206855
网站标识码:2208000056  |  吉ICP备17005202号  |  吉公网安备 22080202000169号
访问量:  |  建议您使用IE8以上版本或使用360极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