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办结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X2JL202109220022 | 2012年,原白城市林业局资料科负责人王某涛在镇南种羊场超量采伐23.43公顷林地,毁坏林木约2000立方米,并开垦与该林地接壤的草原30公顷,种植水稻,破坏生态环境。 | 白城市洮北区 | 生态 |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此案件与本轮督察第22批省内编号2735、第25批省内编号3351重复。
2021年9月17日,经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核查:
1.举报案件涉及林地是2010年高某(王某涛弟媳)承包镇南种羊场宜林地及更新迹地90公顷。该地块部分有采伐证,部分有资源消耗台账,采伐手续面积与实际采伐面积相符,共89.25公顷(误差允许范围内),所以属合法采伐。因此“王某涛在镇南种羊场超量采伐23.43公顷林地,木材约2000立方米”问题不属实。
2.举报案件涉及草原位于兴隆分场树茅山道南,分别由王某某和赵某某种植水田,耕地总面积约29.4公顷,包含合法耕种的旱田10.4公顷,盐碱地3公顷,其中天然牧草地15.7公顷被开垦为稻田。依照洮北区畜牧管理局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2019年5月30日吉林西部现代农业产业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将其非法开垦的15.7公顷稻田清理了耕种痕迹、播撒了草籽,恢复了草原植被。因此,开垦草原问题属实。
|
基本属实 | 无。 | 办结 | 无 |